农村家电取暖补助津贴发放为啥要截止日期

任卫亮
2018-04-08 17:17
点击数:

我是长安郭杜周家庄村民,于2018年2月3日购买空调取暖,当时村委未接到上级政府部门关于家电补贴文件,我们购买家电时确保售后维修服务,特开家电专用售后维修单据。

在2018年3月底接到家电空调取暖补助津贴通知,便在4月4日开了正式发票,但村委只接受到3月15日前的正式发票才能给予补助,请问我有购买时间的凭证,也有发票,却不能享受国家家电补帖,我们是农民,维权意识差,我们是家庭购买使用,个人的,不考虑报账或报销,首先考虑的售后维修的保证。国家的政策好,但对我们来说只能看,不能享受。我们不像企业或事业单位那样开发票是为了报销或报账,请问这样对待农民吗公平,公正吗?请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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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反馈 2018-04-25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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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杜街办回复“农村家电取暖补助发放”的问题
长安区
2018-04-25 10:46

长安区郭杜街道办事处回复:为了认真做好治污减霾工作,切实推进农村煤改洁工作,2018年3月21日长安区煤碳削减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就农村居民煤改洁工作遇到的补贴问题作出研究确定。其中,对煤改洁政策兑现问题,“主要解决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15日以前的问题,故对2018年3月15日以后的煤改户购买的取暖设备暂不登记,2018年冬季农村煤改取暖补贴登记时间按上级规定执行。”由于该网民所开的发票为2018年4月4日,不在登记时限内,所以村上暂时未予登记。

建议该同志将发票保存好,待2018年度煤改洁工作登记开始时,交于村委会,享受相关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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