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收到网上舆情调查函关于网民反映“金桂苑小区房产证无法办理”问题后,我区立即安排建住局、物价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舆情基本情况
4月8日,网民在西部网民生热线留言反映高陵金桂苑小区房产证无法办理。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了解,金桂苑项目目前竣工验收已经完成,因公司开发资金紧张,至今未缴纳部分城市配套费,从而未拿到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导致一直未办理房屋的首次登记,小区业主无法缴纳契税和大修基金,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4月13日,我区不动产登记局工作人员约谈了企业负责人,要求尽快尽快办理房屋的首次登记,让业主能够顺利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书,企业负责人明确表态,将在4月底前缴纳完剩余的城市配套费,完善房屋竣工验收备案,尽快办理首次登记,积极配合业主办理个人的房屋不动产登记。
关于小区停车费问题,依据《西安市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物价局放开部分物业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市物发〔2015〕15号)和《西安市物价局关于放开部分物业服务价格后规范物业服务企业价格行为的意见》(市物发〔2015〕29号)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企业或停车服务企业接受委托,按照停车服务合同约定,向业主或使用人提供停车场地、设施以及停车秩序管理服务所收取的费用。该小区地上地下车位采取停车采取自愿原则,固定和临时停车位由业主自行选择,收费标准(地上临时停车位60元/月、地上固定车位120元/月、地下停车位220元/月)已于2016年4月在小区内公示一个月,就停车收费标准向业主进行了征询,随后物业公司才按照该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