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河河堤边违法建高层,西安市相关职能部门不作为,相邻小区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毫无保障,恳求相关政府部门依法行政,高效解决。
由陕西世纪绿园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西安市高陵区泾河工业园南区泾渭五路的“水一方·小院”,占地37.28亩,建筑面积97250平方米。共11栋,其中:1号、4号楼高33层;2号、3号楼高26层,均建设于水岸明珠小区南边,5号、6号楼高18层;7号到11号楼高3层。对此,我们水岸明珠小区的业主,针对以上事实有以下疑问。
一.此项目南面离河堤近五米,北面离河堤不到50米。而依据《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明文规定,渭河河堤50米内不准建筑,更不用说建设30多层的高层建筑。
二.位于泾渭八路河堤边的高层建筑已经被政府部门勒令叫停,而同样位于泾渭五路河堤的“泾渭绿苑项目”还在大张旗鼓的违法违规建设。
三.这些高层建筑离水岸明珠小区不到五米,在河堤松软的沙土基础上深挖地基(已经开工开挖高层的地基),肯定会对水岸明珠小区的业主造成严重的人生及财产安全的威胁,也势必会对渭河河堤的安全造成严重破坏。
针对以上事实及疑问,为了我们相邻小区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还有美丽渭河的河堤安全。我们坚决反对陕西世纪绿园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水一方·小院”违法违规盖高层的行为,强烈要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时、高效的勒令叫停高层项目建设违法违规的行为,不要让“依法行政,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成为一句空话,我们将誓死捍卫我们的合法权益!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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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水一方小院项目违规建高层 施工手续齐全
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收到网上舆情调查函关于网民反映“高陵水一方 小院建高层挡住了水岸明珠的采光”问题后,我区立即安排建住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舆情基本情况
4月8日,网民在西部网民生热线留言反映高陵水一方 小院建高层挡住了水岸明珠的采光。
二、调查处理情况
高陵水一方.小院项目原名泾渭绿苑,位于泾河工业园(南区)泾渭五路东侧,占地37.28亩,由陕西世纪绿园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由西安中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我区建住局于2010年12月22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730号),建筑面积97250平方米,共11栋楼,其中1栋、4栋楼高33层,2栋、3栋楼高26层,5栋、6栋均为18层剪力墙结构,7-11栋楼为3层框架结构;2010年12月31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高建施字【2010】155号)。现在7-11#楼正在装饰装修阶段,其余高层正在基础施工。
网民所提违法问题,规划高陵分局已于2017年9月1日作出回复,离河道500米规定是2015年西安市规划局下发文件要求,区建住局2010年审批时无此规定要求,随后,河道沿线项目建设由规划主管部门核准。该小区建设规划及年开工建设时,河堤工程还未开始进行。
经我区建住局核实,泾渭八路河堤边高层建筑规划、施工手续齐全,无网民所说违建已被政府叫停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