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新城渭城街道玻璃厂小区私自加盖违章建筑

2018-04-03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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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渭城街道玻璃厂小区,两栋单身楼之间有5~6米宽的空地,居民在这片空地上种植些蔬菜,就在半月前物业贴出告示,称为了减少水土流失,请居民在一周内清理菜园,如不清理物业一律铲除,在此两栋楼中间正在加盖一仓库。请相关部门严查这种违法建筑。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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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8-04-03 09:33
已转交 2018-04-16 16:40
已反馈 2018-04-27 10:52
已反馈 2018-04-27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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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厂小区私自加盖违章建筑 未发现有违建行为
秦汉新城
2018-04-27 10:52

秦汉新城渭城街道办事处回复:4月26日经实地调查,玻璃厂小区单身楼所在地属于咸阳陕玻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南北两栋单身楼之间以前建有自行车棚,后因年久失修拆除,空地闲置。单身楼居住着都属于租住户,每户每月收取5元水费。这几年有租住户在空地种植疏菜,因长期滥用饮用自来水浇灌菜地,导致单身楼个别地方地基出现裂痕,同时浪费大量饮用水(夏季更甚)。

公司管理人员因此曾多次和租户交涉,规劝其合理、节约使用自来水浇地,但效果甚微。为了解决楼体安全问题,公司决定在该地上建设300多平方米的仓库,仓库南边距离单身楼5米,仓库北边距离北边单身楼3米。

建设仓库必将清理现菜地,租住户便以违建为由进行阻止,公司认为在原车棚上建设仓库目的是为了楼体安全,并未有违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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