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功县执法停车场收取1400元天价拖车费 不给开票据

正义利剑
2018-04-02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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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前一段时间在咸阳市辖区路段发生了交通追尾事故。经过事故认定,车辆需暂扣在武功执法停车场(位于武功县汽车维修中心)。因我车受损严重,需用拖车拖移外,其余受损车辆随拖车自行开往停车场停放。

当我们在交警队做完事故认定后,到停车场缴纳拖车费时方才得知,从兴平高速口到武功停车场30公里左右的路程,竟然会被索要1400元的拖车费,我联系的4S店从武功拖回西安三桥也不过才500元,这天价拖车费的背后有没有什么猫腻和利益输送,我不得而知;当我想了解费用构成时,停车场工作人员只是一味地告诉我“你就交这么多钱就行了”,并没有明确地告诉我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现场也未曾看到物价部门制定的执法停车场收费标准等;当我足额缴纳了拖车费后,我要求出具正式票据时,工作人员以“票没有了,下个月初再来”,又一次将我拒之门外,全然不顾我身在西安,前来不易的客观实际;当另外两个被追尾车主要求取车时,停车场工作人员要求每人缴纳200元的所谓的“引导服务费”,理由是当晚在拖车时向该两名车主提供了指引服务。费用缴纳后,也未曾开具票据。

当我要求就该收费项目提供收费依据时,办公室工作人员支支吾吾,始终不能向我提供相关依据。从业数年,我从未曾听说过有“引导服务费”这一说法,查阅相关法律法规,也未查到相应的法律支撑,所谓的“引导服务费”纯属黑收费、乱收费;在我办完手续前去领取车钥匙时,工作人员又向我开具了一张零金额的收款收据,当我再次告知他我已缴纳拖车费并持有收款收据时,该工作人员以“我未告知他已开具票据、该票据有统一号码,不能随便作废”为由又一次向我索要20元的票据作废费用。

见我态度强硬,其说辞又变为“交10块钱算了”。后见我不为所动,遂以“算了算了”结束了这一天的荒诞闹剧。 这一天的种种经历显然和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提高人民幸福指数的时代大背景格格不入。

以上种种乱象仅仅是不法停车场一家的利欲熏心?还是有关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的沆瀣一气?其背后究竟有没有不可告人的秘密?这样的不法单位如何能成为执法专用停车场?我所缴纳的1400元拖车费、第三方车主缴纳的200元/人的引导服务费、20元的票据作废费用是否合理?如不合理,如何给予我们补偿?

当我于3月18日向咸阳市长信箱投诉该问题后,直到3月28日,受理该投诉的咸阳市交警支队给予我的官方答复是: “您好,请您咨询武功大队进行投诉37292319。 ”请问,这就是10天时间的调查回复结果吗?这就是一个负责任的态度吗?这就是政府部门的行政效能吗?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时提出的追赶超越要求,全省各地市都在奋力追赶超越,咸阳市相关部门如此的工作态度如何实现追赶超越?我将拭目以待。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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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转交 2018-04-03 14:21
已反馈 2018-04-08 11:00
已反馈 2018-04-08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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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停车场收天价拖车费 武功交警大队回复
武功县
2018-04-08 11:00

武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回复:你好。对于你反映的情况,已经县政府批转至我队。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1、武功县汽车维修中心非武功县执法停车场。武功县执法停车场位于贞普路炮团丁字口西侧,武功县汽车维修中心位于工业园区内。

2、西宝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咸阳市交警支队高交大队管辖。武功县交警大队无管辖权。

3、关于武功县汽车维修中心乱收费及不出具发票的问题,请向武功县市场监管局反映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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