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新城莱茵东郡小区延迟交房 开发商不承担违约责任

张某
2018-03-26 10:53
点击数:

尊敬的西安市委书记、西咸新区管委会主任、泾河新城管委会主任及相关部门:

本人是泾河新城莱茵东郡小区业主,2016年6月,我在该小区购买住房一套,合同约定当年12月31日交房,如果未按期交房,开发商或物业按照实际交房款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进行赔付,2017年6月12日,我们才收到房屋,一年多来,我们一直在为没有按期交房应付违约金事宜与物业办交涉,物业办一直以我们只是物业,违约金事宜应该与开发商沟通为由迟迟不予处理,近期,物业办通知我们携带都放合同协调处理未按期交房事宜,结果得到的答复为因雾霾天气、雨雪天气停工时间要让业主承担,明明6个月的违约,硬是让他们算成1个月违约,开发商、物业办未能处理的问题,要让业主来承担,我要反应一下几个问题:

1、按照合同,赔付我们6个月13天的违约金,迟交房与业主没有任何关系,雾霾天气及雨雪天气在开发商修建房屋大楼时就应该将时间考虑进去,如果什么事都要业主来承担,那业主的权益何在,开发商的责任何在;

2、2016年6月交房至今小区仍然没有一天像样的道路,没有修通主通道的小区怎么住人,立即修通主通道;

3、入住几个月来地下停车场不能正常使用,车辆停在小区外道路边缘,出现问题小区物业办必须承担一切责任;

4、房屋之外公摊面积我们也按照当初市场价予以付清,为何物业办在小区墙体外立面和走廊、电梯招租广告,并且取得的利益与业主无关,我们要求拿回属于我们的权利;

5、该小区为了外立面美观,竟然要求业主装修是将防护网装在房间内侧,我想问问,如果防护网装在房间内侧,我们买的是房屋,还是监狱房。

6、如果该小区物业办不能立足业主考虑问题,只是一味的收费,任何问题都站在开发商的角度,立即更换物业;

7、成立业主委员会,维护业主利益;

目前,我们正处于融入大西安的关键时刻,如果这点问题都要通过法律、信访渠道来解决,那么何谈融入大西安,凭什么融入大西安,不要为了一点私利,影响全市荣誉,此问题我们向贵处放映,希望贵处立即调查,给我们处理并解决。

最后,感谢处理解决我们问题的所有领导。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干街道莱茵东郡小区业主

联系电话:199910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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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转交 2018-03-29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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