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名举报寺前镇政府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材料
本人系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寺前镇南街四组村民龚永平,现就寺前镇政府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事实实名做出举报:
多年来在寺前镇政府的监督管理下,将108国道两侧村民集体土地分批、分次有组织有计划地先后违规出卖,现在变成高大的建筑物、构筑物,这样私自改变土地性质,侵占人民赖以生存的土地的行为不知道是否有严格的审批手续?是否合法?是否经过2/3以上村民表决同意?是否违背土地管理法?寺前镇政府是否起到了监督的作用?
在寺前镇政府的主导下,将寺前镇23户村民耕地以每亩1.5万元的价格征收用于新镇的建设,当时村民大力支持新镇的建设,将村集体土地出让,如今项目烂尾,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变的荒草横生、凄惨不堪,我们看着这样的惨状心在滴血呀,我们寺前镇政府如此草率地上项目不知道审批是否合法?用地是否合法?如今我们这些失地农民又该何去何存?看着我们祖祖辈辈生存的这片土地现在是这等的惨状农民心痛呀,对于这样的失败该由谁来埋单?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遭到如此践踏农民靠什么生存?
本人在2015年5月1日于寺前镇政府签订一份渠北1.5亩土地的租赁合同,当初明确该土地是用于政府集中育苗,现如今该土地被寺前镇政府用于建设办公大楼,即目前寺前镇政府办公楼所占土地,不知道国家和人民是否授予寺前镇政府私自改变土地性质的权利?现如今本人赖以生存的1.5亩土地也未进行确权登记,土地到期后本人是都可以恢复土地的原貌?该土地能否发挥集体土地真正的价值?难道本人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1.5亩土地就这样被寺前镇政府巧取豪夺霸占了吗?这种欺骗农民的行为是我们的政府该做的吗?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寺前镇政府曾掀起轰轰烈烈的土地确权高潮,但时间过去一年多了,农民的确权书至今仍未拿到,也没有明确什么时间能拿到,目前来看确权对农民没有任何实质性意义,这又是什么缘故呢?为什么国家大好的政策在我们寺前就偏离的轨道,不执行或者打折扣执行呢?
就以上问题,本人及部分村民多次找寺前镇政府沟通解决,但每次政府都流于形式,没有真正了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