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政府办公室回复:3月22日,西部网报道“临潼山水秦唐小区物业屡次套取业主大修基金”一事,我区收悉后,区领导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山水秦唐”小区由陕西安达宝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08年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至今已有近10年之久。小区共有40栋楼,1578户,164229平方米。
1、关于小区更换单元门及门禁系统情况。经查,为了维护小区住户安全,防止盗窃案件的发生。2016年8月,2017年5月,根据“山水秦唐”小区各单元相关业主反映,受业主委托,陕西安达宝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小区需要更换的38个单元的单元门及门禁系统进行了更换(2016年8月更换5个单元,2017年5月更换33个单元)。区物业办已于2016年10月、2018年1月,分4次共计拨付维修资金30余万元。
在审核过程中,区物业办严格执行《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西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维修资金使用程序。按照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经各单元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且业主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方案,并签字同意后,在小区各单元门口将《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及业主书面表决明细表》、《业主委托陕西安达宝利物业公司代办申请房屋维修资金用于单元门及可视对讲系统维修和更新、改造征求意见表》、《业主书面表决证明》、《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证明》等资料进行7天的首次公示告知。工程竣工验收后,物业企业二次将《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单》、《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结算费用分摊清册》等资料,再次在单元门口进行7天的二次公示告知。公示的资料中分别载明了维修和更新、改造分摊办法,每平方米分摊的金额,每户分摊的金额,业主签名需要本人签名,以及物业企业伪造业主签名所承担相应责任和后果,公示期为七日等内容。业主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区物业办提交书面申请相关材料,同时也公示了我区物业办的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方便业主咨询。两次公示期间区物业办均赴小区现场勘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留取影像资料。公示期间未收到业主对更换单元门及单元可视对讲系统的相关投诉。故按照办法规定,予以拨付。
2、关于小区更换后的旧单元门情况。小区更换的旧单元门统一堆放在物业公司库房,并未做处理,区物业办已经拍照留存。
3、关于小区广告收入情况。经查该小区电梯间并无广告,也无任何广告收益。
4、关于小区停车位及收费问题。小区停车位是由开发商以租赁的形式租给业主,并收取租金。物业企业未收取场地占用费用,只收取机动车停车服务费。按照《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第八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机动车辆停放服务费属于物业服务企业所有。
目前,该小区平稳,未见有大的不稳定因素,区物业办要求陕西安达宝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为广大业主提供安全舒心的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