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和成置业违法拆零销售商铺 涉嫌合同欺诈

教师阿明
2018-03-16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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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永康书记:

你好!我叫廖邦明,新西安人。于2016年10月购买了西安和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高山流水和城(雁塔区太白南路与丈八东路交叉路口西北侧)6号楼1单元4层、铺号为20426的商铺,面积15.48平方米,单价¥10516.02元,总价¥162788元,全额支付房款并签订了购房合同,但该合同存在严重的问题。

首先是购房合同不是网签合同,且合同上没有注明交房日期,那么收房是不是会遥遥无期?其次是从市房管局网站(房99网)上查询得知:6幢一单元4层共3417平方米已经作了销售备案登记,或许已经卖了,产权也可能不在开发商名下,是否存在一房多卖的现象?三是从高新区管委会房管窗口查询得知:该房产并没有进行过房屋产权初始登记,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没有办理“大证”。

今天,开发商委托销售商打电话,说是商铺目前没有合适的业态经营,加之后期办证难,让我到售楼部办理退款,而且只退给合同金额,我当即提出抗议:首先,商铺是2年前全款购买的、而且价格已经涨了;其次是买商铺时,开发商承诺了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给我两年的商铺租金¥26006.4元冲抵了总房款,合同金额是冲抵了商铺租金¥26006.4元后的金额;三是当初买商铺时不光是向银行贷款,而且还有私人借贷,利息都很高。

现在按2年前的合同金额退款,令我损失惨重:一是我全款购买商铺,没有租金收益;二是我还得承担近2年高额的银行贷款和私人借款利息,三是商铺价格已经涨了,据我2017年8月22日到售楼部了解,我购买的铺号为20426的商铺单价已经报价¥15685元/平米,总价¥242804元,这与我2年前的合同金额相差¥80016元。现在是开发商单方面要求退款,是开发商违约,我们全家十分不满!要是解除商铺购买合同,开发商要承担我上述三种损失。

开发商明知此楼不能办理产权证而向毫不知情的公众出售,属于典型的欺诈销售行为;把3417平方米整体分解成小块出售,是典型的房产拆零销售;开发商现在按原合同金额退款,拒绝承担业主损失及利息,有假借房产出售向公众非法募集资金的嫌疑。值此3.15来临之际,特此向您反映情况,请您在百忙之中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调查取证,维护我和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高山流水和城 业主:廖邦明

2018/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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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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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8-03-16 10:37
已转交 2018-03-16 18:12
已反馈 2018-04-04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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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和成置业违法拆零销售商铺 房款已全额退还
西
西安市委书记
2018-04-04 11:16

经西安市委督查室督办,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回复:3月23日,我局与西安和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成公司)相关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就高山流水和城项目商铺销售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和成公司表示,其于2016年10月将该项目6号楼4层大商业分割成小面积销售,但后续销售乏力,仅售10户,加之收租困难,已于2018年2月底陆续通知业主退铺。我局也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处理,具体如下:

第一,被拆分出售的4层商业部分,建筑面积为3417㎡,早在2011年就已网签备案,并在我局门户网站对外公开查询,购房人可了解清楚再行购买。

第二,经了解,该套房屋的网签合同是融资性的借款担保行为而非买卖。对此,我局已责令开发公司,对其不规范销售行为进行自查整改并向我局递交相关问题的情况说明,对已出售的部分,要积极与业主沟通并妥善解决业主反映的问题。

第三,网民廖邦明共交款3次,总计162788元,和城公司已于2018年3月15日全额退还。至于购房人赔偿合同金额之外损失及利息的诉求,建议购房人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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