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速管理霸王条款该改改了 影响陕西开放形象

青草
2018-03-13 17:18
点击数:

因为换车,旧车的三秦通需要注销,卡上显示余额905,长安银行服务网点说必须去未央路208才能退费,电话咨询12122地址和退费流程,12122说一次性交费不能退,只能转,而且不能转到我新车的ETC卡上,理由是这张卡是在银行办的,不是在高速管理处办的!

请问告诉管理部门,你们的这项规定合理吗?余额就是很明白的没有使用,为什么不能退?如果说因为开了发票,那你可以扣除税款退还啊!还不能转,那就是说你们不承认银行办卡的权益了?道路管理是涉及大量公众的公共管理,这样的霸王条款竟然能够理所当然的存在,并在高速三秦通网站赫然示众,而且查一下新闻,这个问题几年来有群众多次反映,仍然存在,可见陕西高速对群众利益的漠视和高傲!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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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8-03-13 17:18
已转交 2018-03-23 15:14
已反馈 2018-03-28 15:37
已反馈 2018-03-28 15:37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网友反馈:三秦通注销退费问题已经得到解决
记者调查
2018-03-28 15:37

记者与网友“青草”联系得知,该问题已经得到解决,双方正在走退费流程。

网友“青草”表示,退费过程由陕西省高速公路电子收费中心负责。“现在正在给我办理退费手续,退下来大概需要四十几天吧。”

已反馈
陕西省交通厅回复“三秦通卡余额退费”的问题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8-04-03 16:42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回复:“三秦通”卡按照卡类型分为记账卡和储值卡两种类型。记账卡是先记账消费后还款,多为银行代发;储值卡是先预存一定金额后再消费,目前仅交通自发卡和招商银行代理的卡为储值卡类型。记账卡无余额,需用户及时对记账消费金额进行还款。储值卡若因停用需销卡后退还卡内余额的,用户需携带车主(或办理人/单位)有效证件、车辆行驶证在储值卡业务办理的对应网点办理销卡退费业务。为确保余额退款的资金安全和用户信息的安全,均需在柜台完成读卡验卡、用户办理信息核对等初核业务。

该网友反映的长安银行仅开通了我省“三秦通”储值卡的ATM机自助充值业务,未开办三秦通销卡退款业务,故无法办理“三秦通”卡退费业务;如需办理我省三秦通储值卡退费业务的,可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到未央营业厅(未央路208号)、小寨网点(小寨十字东交通自营派驻长安银行三秦通业务柜台)、太白南路网点(太白南路与科技二路十字交通自营派驻农业银行三秦通业务柜台)等直营网点办理“三秦通”卡退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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