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换车,旧车的三秦通需要注销,卡上显示余额905,长安银行服务网点说必须去未央路208才能退费,电话咨询12122地址和退费流程,12122说一次性交费不能退,只能转,而且不能转到我新车的ETC卡上,理由是这张卡是在银行办的,不是在高速管理处办的!
请问告诉管理部门,你们的这项规定合理吗?余额就是很明白的没有使用,为什么不能退?如果说因为开了发票,那你可以扣除税款退还啊!还不能转,那就是说你们不承认银行办卡的权益了?道路管理是涉及大量公众的公共管理,这样的霸王条款竟然能够理所当然的存在,并在高速三秦通网站赫然示众,而且查一下新闻,这个问题几年来有群众多次反映,仍然存在,可见陕西高速对群众利益的漠视和高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