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村民十年前缴费申请宅基地至今不批 十年反映无果

黑客帝国
2018-03-08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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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长安区郭杜镇小居安村二组村民刘宗民,现年54岁,家中共有两个儿子,大儿子89年生,现年29周岁,小儿子91年出生现年27周岁。

2008年四月份,根据国家相关宅基地政策,我和小居安二组其他6位村民一起向小居安村委会提交宅基地申请。村委会说需要缴费,每户收费5500元。当时村委会负责人说我家儿子年龄还小,上面不一定审批下来,所以必须多交点钱,他们想想办法应该可以审批下来。于是,我向小居安村委会交去申请宅基地的费用7000元整。村委的负责人某某给个我出了一个收条,上写着“建庄基地手续费 公积金”。同年,和我一起申请的其他几位村民的审批都已经通过,但是我家的申请却一直没有结果。至申请日2008年4月,我儿子已经年满18周岁,满足申请宅基地的条件,但是我们得到的答复却说是儿子年龄不达标,审批无法通过。我多次找村委会问情况,得到的答复都是不了了之。另因小居安村二组当时没有多余空地,所以拿到审批文件的这几位村民当时并没有划分宅基地。

2009年之后,我听说长安区土地部门开始冻结农村宅基地,新申请的宅基地都不予审批,我感到事态紧急,就又找村里反映情况。自此以后几年时间,我多次找到村委会,镇政府,长安土地局,和相关负责人,来回跑得到的答复都是这是政策文件规定,他们也没办法。

2016年,村委会讨论决定在小居安村最南边本属于“村集体一组”农田空地上,给申请的符合条件的村民划分宅基地。2008年拿到宅基地审批文件的几位村民都已划分,但是我家仍未有任何答复。此时,村中共有5户符合条件的村民没有拿到审批文件,其中村一组3户,村二组2户:村长和我家。最后村委会决定,因这次划分的土地属于村一组,所以村一组的3户也统一交了一些费用,就分到了宅基地,具体交了多少钱我不太清楚,但是我知道他们都没有取得审批文件。在没有土地局审批手续文件的情况下,村委会擅自收费后给这3户划分了宅基地。然后,同在村二组的村长也用某些方式,给自家划分了一处宅基地。

至此,村中和我们一样的村民,有6户拿到审批分得了宅基地,有3户未有审批也拿到了宅基地,村长家也经由其他方式取得一块宅基地,唯独我一家,十年前交费,交的最多,跑的最多,到现在却没有划分宅基地,没有任何说法。我奔走无门,妻子多年操劳,为此一病不起。

2017年底,村里突然发出通知,小居安村棚户区改造拆迁,建设大西安特色小镇,改善民生,提高居民生活环境和居住水平。作为老实本分,爱党爱国的良好公民,我全力支持国家政策。 但是我家多年来的冤情无法解决,眼看面临拆迁,当时没有手续的其他4户也都得到了每户最低140平米的房子,加上130万的货币补偿,但拆迁指挥部现在给我们的说法是,这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跟他们指挥部没有关系,他们也没办法解决。

现在国家一直在倡导建设法治政府,为人民谋福利,但是我家这么多年的冤情却始终无法解决。现在拆迁进程即将进入尾声,事态紧急,走投无路之下,我只能继续反映情况,希望能够引起上级部门的重视,给我一个公正公平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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