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4日(星期天)上午,本人发现红光路便民蔬菜供应区的方欣集团直销店,故意将顾客结算过的货物少装、漏装。针对这个问题,我把货物原样退给了店家,并提出了意见。但是该直销店负责人不但不处理,态度还飞扬跋扈,竟然扬言:"杀人放火的事都不算啥!这点事算个啥?”俨然一副黑社会痞子相。
请问,这种肆意损害顾客利益的商店,工商部门管得了?这种严重危害市场秩序的人是不是应该清除出市场?
2018年2月4日(星期天)上午,本人发现红光路便民蔬菜供应区的方欣集团直销店,故意将顾客结算过的货物少装、漏装。针对这个问题,我把货物原样退给了店家,并提出了意见。但是该直销店负责人不但不处理,态度还飞扬跋扈,竟然扬言:"杀人放火的事都不算啥!这点事算个啥?”俨然一副黑社会痞子相。
请问,这种肆意损害顾客利益的商店,工商部门管得了?这种严重危害市场秩序的人是不是应该清除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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