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太奥广场南区物业交房以后擅自提高物业费

爱转角
2018-02-05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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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奥广场南区物业公司三级资质,物业费收取1.5元/平方,购房时说是1.2元/平方,交房以后擅自提高物业费,物业服务差,根本达不到要求,业主都不满意,只知道收费,不知道如何更好的服务。而且装修押金也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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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转交 2018-02-07 11:15
已反馈 2018-02-11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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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奥广场南区物业擅自提高物业费 属于正常收费
莲湖区
2018-02-11 10:35

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根据《西安市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物价局放开部分物业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市物发〔2015〕15号规定:非保障性住房、办公用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收费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经查,大奥广场小区由西安大洋沣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现更名为西安鑫华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物业与业主约定的物业服务合同,按照每平方米1.5元的标准收取物业费,属于正常收费,未发现物业擅自提高物业费的问题。

近期,莲湖区物价局将在该小区开展物业收费政策宣传活动,做好群众解释工作,规范物业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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