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去年洛南政府关于查处皇城广场违法建筑问题的回复。
经调查,2016年1月以来,皇城广场开发商在未取得临时建设规划许可的条件下,在广场北侧通道先后搭建活动板房20间,占地面积285.75平方米,属违法建筑。
为了及时制止违法建设行为,维护良好的城市管理秩序,县政府已责成县城管局、城管监察大队立案查处。
目前,县城管监察大队已相继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查扣了部分施工工具。下一步,县城管监察大队将严格依照法律程序依法查处。
最后,衷心感谢贵网对我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虚心接受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监督,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舒适的生活条件与环境。
洛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5日
可是知道2018年了,违章建筑依然在,到底是谁在保护这些违章建筑?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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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城广场违建板房何时清理? 将按程序依法查处
洛南县城市管理局回复:2016年1月16日,接到群众举报后,县城管监察大队经现场调查、取证,对皇城广场违法建设行为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查扣了部分施工工具。2016年1月20日,洛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皇城广场建设临时建筑物的处理意见》:皇城广场北侧在留足消防通道的前提下可建设临时建筑一层,用于安置体育场过渡从业人员,使用期限一年。
2017年1月底,期限满后,县城管监察大队多次与皇城广场交涉,要求其拆除临时建筑,并于2017年2月3日联系违建板房负责人,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及时拆除违法建筑。但皇城广场方面为商户多次做工作,商户拒不搬离。2017年9月20日,城管监察大队再次下发通知,由于商户拒不搬离,一直未实施拆除。下一步,大队将按照法律程序依法查处,同时,报请县政府妥善安置体育场过渡从业人员。
最后,感谢网民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虚心接受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监督,进一步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舒适的生活条件与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