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州区孙塬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宝剑村毗邻冀东水泥八号窑,2011年以来,宝剑四组、五组群众多次因企业污染问题聚众堵路、群体上访,镇政府屡次进行解调,经入户走访征求群众意见及同冀东水泥公司协商后,对企业卫生防护500米以内住户进行搬迁,共涉及宝剑村四组、五组群众45户(附宝鉴村搬迁花名册),搬迁工作已于2013年11月底全面完成。
搬迁按照集中安置、货币补偿两种方案进行(二选一),经入户征求搬迁范围内所有住户意见,涉及搬迁范围内群众一致同意选定货币补偿方式进行搬迁(签订有书面承诺意见),搬迁标准为1360元/㎡,在规定时间内拆除完毕每户奖励150元/㎡,与附着物价值组成征迁资金,资金已于2013年12月前足额拨付至每户,考虑到搬迁后部分群众暂无固定场所,随在货币补偿基础上为搬迁群众提供保障住房选购政策,目前共8户群众签订购买保障房购买协议,该保障房已分配到户。村内租房9户,在外购买住房12户,五组建房6户。
2014年四组24户群众因无居住房屋多次集体上访、聚众堵路,在镇政府已明确答复因征迁时已签订货币补偿协议,无法再划拨宅基地进行安置的前提下,四组24户群众,在镇政府、村委会不知情的情况下,私下协商由本组组长成志军牵头每户收取1万元费用,在本组基本农田内私自整平土地新建住房,此行为既不符合药王山大景区规划,更属违法占地行为,经群众反映后,镇政府第一时间联合土地、城建等部门叫停该违法行为,并多次督促宝剑村委会,让其责成四组组长成志军尽快退还24户群众1万元费用,成志军解释说群众在自愿协商前提条件下缴纳金额,损失大家都要承担。
涉及占地共付出费用192456元,剩余47544元。
1、前期占用5户群众耕地15.44亩,付出占地及青苗补偿资金72700元。
2、砌石及机械整平土地等费用,共付出119756元。
目前,剩余47544元,每户只能退还1981元。镇村干部正在积极与群众群众见面,协商此事,争取将剩余的47544元,按照每户1981元退还给群众。
由于此问题涉及资金缺口较大,约19万元,镇村财力紧缺,无力解决此事。建议24户群众走司法渠道解决此问题,镇村配合做好群众思想解释和稳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