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回复:贵网《关于网友反映“国道108沣河收费站工作不规范”的情况》收悉。我厅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对网友反映情况进行了核查处理。
一、关于网友反映“每次经过收费站,总是有轿车不缴费直接过去,询问当值人员,回复称他们是村民。请问一个陕A牌照是如何区分他是村民的?”的问题。
G108一级公路沣河收费站于2016年12月23日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该公路改扩建时,因征用当地村民原生产生活用道路及土地,为方便沣河收费站周边村民生产、生活出行,沣河收费站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协商,同意对收费站驻地马王镇政府所辖新庄等9个村委会的村民车辆核验有关证件后,可免费过站。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收费站驻地村庄村民自有生产生活车辆,需由其本人携带身份证、该车行驶证,在所属村委会登记,由村委会将该车辆统一造册报收费站,经收费站核实核查后录入免费车辆名单。上述车辆途径沣河公路收费站时,收费人员通过核验车辆驾驶员身份证件、行驶证等,与本站收费系统中免费车辆核对,确认无误后放行。
对沣河收费站擅自扩大通行费免费车辆范围的做法,我厅已责成其主管单位西安市交通局认真查纠,进行整改。同时,为合理解决沣河收费站周边单位和个人车辆通行费负担问题,要求沣河收费站依照《陕西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和《陕西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包缴管理规定》(陕交发〔2010〕84号),可以采取“适当优惠、定期包缴”的方式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关于网友反映“每次经过收费站,当值人员总是会放行轿车,询问当值人员为何他们不缴费?回复他们已经被记录了”的问题。
沣河收费站把自行确定免费的村民车辆,等同于国家和我省通行费政策规定内的免费车辆。该类车辆通过收费站时,收费人员将该车辆牌号、车型向收费站监控人员报告,经监控人员核查该车信息无误后,给予放行。同时免收通行费记录自动上传收费站计算机系统,故当值人员回复网友“已经被记录了”。
三、对网友提出“规范工作用语及处理方式、严格执行关于收费站的收费要求和工作流程”的建议。我们已经要求西安市交通局进一步加强沣河收费站监督管理,责成沣河收费站近期集中开展工作作风自查整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通行费征收管理规定,不得擅自、随意扩大通行费减免范围;要加强收费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强化公路收费政策宣传,要规范使用文明收费服务用语,对过往司乘的问询需耐心、细致、全面回复和解释,不断提升收费管理水平和收费人员综合素质。
最后,再次感谢网友对我们公路收费工作的监督,感谢对我省公路交通事业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