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莱茵小城小区入住6年 不给业主办理房产证

yuan
2018-01-23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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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西安莱茵小城业主,2011年购买了莱茵小城,2012年底收房,强迫业主由其代缴大修基金和契税否则不予交房,就算是这样,现已入住第6年了,开发商天朗地产还是一直不给办理房产证,多次前往该公司产权部门询问,每次得到的答复都是正在办理中,根本就是借口推脱,拖延时间,到房产局咨询投诉也没有任何结果,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希望领导您能要求相关部门为群众做主,执行管理部门责任,保护群众利益,感谢您在百忙之中为群众解决问题!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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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8-01-23 11:52
已转交 2018-01-30 17:51
已反馈 2018-02-02 17:02
已反馈 2018-02-02 17:02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莱茵小城入住6年不办房产证 目前未办转移登记
西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8-02-02 17:02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回复:经调查了解,“天朗莱茵小城”属于“蔚蓝小城”项目,由西安天朗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已经办理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要求,需开发单位和业主共同到到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并提供以下资料: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3买卖合同;4 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税费缴纳凭证;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为业主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及《实施细则》,由买卖双方主动自愿进行申请,不动产登记部门审核交易资料,资料齐全即可办理转移登记。登记部门不能强制为开发商和业主办理登记转移。

如开发单位不配合业主办理转移登记,业主可依据与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中关于办理房产证相关约定条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违约责任”的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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