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汇邦幸福城小区征收暖气建设费 物业强制停暖

2018-01-22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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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陕西省省委书记:

您好,我是一个土生土长的陕西娃,现在在北京工作和生活,但是我依然最爱的是我的家乡陕西,因为我的父母、爷爷奶奶和亲戚朋友们都在陕西老家。

我想给您反映一个问题,我的老家是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就在2017年下半年,大荔县政府决定实行县城集中供暖,我当时觉得很高兴,因为根据我在北京的生活方式,我觉得这是一个惠民政策,让群众更好的过冬。

原来我父母所在的小区汇邦幸福城是小区供暖,是由物业来进行供暖,暖气还凑合,但是现在改成集中供暖后,因为天然气供不应求,造成今年小区暖气温度特别低。而且,近闻在这数九寒天的日子,大荔县汇邦幸福城小区因未交每平米50元的建设费等违法相关费用,被热力公司强制停暖。

暖气建设费陕西省也于2011年发布了陕物价发2011 146号文件,明确规定:热力企业除热价以外,不得以入网费、开口费、管网建设费、管网材料费等向各类用热户收取其它费用。

请您能督促相关部门对此事进行跟进,保障群众能过一个温暖的冬天,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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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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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8-01-22 11:14
已转交 2018-01-30 17:57
已反馈 2018-03-27 11:46
已反馈 2018-03-27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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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汇邦幸福城物业强制停暖 因未缴纳暖气费用
大荔县
2018-03-27 11:46

大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大荔县热力有限公司在2017年8月1日正式进入大荔县。通过三个月的努力施工,投资近2亿元建成热源厂一座,敷设热网管道共计20余公里,建设换热站25座,23个单位和小区共计50万㎡群众于2017年11月15日按期享用了城市集中供热。热力公司是政府主导,企业市场化运作的一项民生工程。集中供热是众多供暖方式中的一种,为大荔县市民提供多项选择。

热力公司与汇邦幸福城物业陕西和美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大荔分公司于2017年11月签订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合同,并于2017年11月15日开始向汇邦幸福城小区供暖60余天。

在此期间,热力公司多次催促签订供热合同,但汇邦幸福城小区物业以各种理由拖延,也未向热力公司缴纳任何相关费用,严重影响供热企业的正常运营活动。按照双方集中供热建设合同中规定,因汇邦幸福城物业未履行合同条约,故县热力公司将不再向汇邦幸福城小区提供供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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