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陕西省省委书记:
您好,我是一个土生土长的陕西娃,现在在北京工作和生活,但是我依然最爱的是我的家乡陕西,因为我的父母、爷爷奶奶和亲戚朋友们都在陕西老家。
我想给您反映一个问题,我的老家是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就在2017年下半年,大荔县政府决定实行县城集中供暖,我当时觉得很高兴,因为根据我在北京的生活方式,我觉得这是一个惠民政策,让群众更好的过冬。
原来我父母所在的小区汇邦幸福城是小区供暖,是由物业来进行供暖,暖气还凑合,但是现在改成集中供暖后,因为天然气供不应求,造成今年小区暖气温度特别低。而且,近闻在这数九寒天的日子,大荔县汇邦幸福城小区因未交每平米50元的建设费等违法相关费用,被热力公司强制停暖。
暖气建设费陕西省也于2011年发布了陕物价发2011 146号文件,明确规定:热力企业除热价以外,不得以入网费、开口费、管网建设费、管网材料费等向各类用热户收取其它费用。
请您能督促相关部门对此事进行跟进,保障群众能过一个温暖的冬天,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