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西安市东八路一带的原住户响应市政府:改造棚户区,迁出明城墙的号召,与政府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
为全力支持政府工作,也相信政府工作人员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的承诺。绝大多数群众忍痛割爱,舍弃自己费力、耗时、耗资刚刚装修的新房屋,纷纷带头搬迁租房过渡。
2011年,位于莲湖区红庙坡街道兴中路的回迁安置房城市新苑小区南区建成,大家在缴讫房产及物业所有费用后,拿到了《城市新苑小区入住通知书》及自己房屋钥匙。
截止现在已入住该小区七年之久,迄今亦无任何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证》的相关信息和迹象。此事对本小区广大业主的诸多相关社会事务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致使群众许多正当合法的权益因无证而不能主张和实现。
城市新苑小区南区有几百户群众,是明城墙内具有全私产权的原住户,大家尽力克服种种困难,舍小家顾大家,支持拆迁改造,搬家腾房过渡,也算尽其所能为西安市的城市建设和发展做出了一定奉献。
而如今,这些群众的《不动产登记证》却无人问津,石沉大海,杳无音信,实在令人心寒!
这些业主中,相当一部分已是六、七十岁以上的迟暮老人,他们也在翘首期盼着,唯恐在自己有生之年,自己及祖上置办的房产被拆迁置换后权属泡汤,连一纸合法的住房权属证明都不能得到!他们真的就像盼星星盼月亮一样地盼望着证明自己合法住房的“红本本”!
大家衷心期望西安市政府领导关注这件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实事,派员深入该小区实地调研,制定限期解决方案,并跟踪督办落实至每一户群众都拿到自己的房屋《不动产登记证》,使上述问题圆满得以解决,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