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私家车拉了12包书籍 被运政扣车罚款2500元

郝刚强
2018-01-18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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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7日早上10点左右,我的私家车,为我个人拉了12包书籍,在西安康复路被西安新城区运政扣车(暂扣在西安自强路一停车场内),开据了《陕西省运输管理强制措施决定书》并要罚款2500元,理由是:小型轿车运输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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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8-01-18 08:52
已转交 2018-01-19 10:09
已反馈 2018-01-19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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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拉书籍被运政扣车罚款 新城区交通局回复
新城区
2018-01-19 18:32

新城区交通运输局回复: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释义》中第二条指出非经营性道路运输,是指为本人生产、生活服务、不发生费用结算或者不收取报酬的道路运输。商品流通分为进货环节和销售环节。争议比较大的是进货环节属不属于营运,用自己的车为自己的商店进货,其运输货物并不是为其本人生产、生活服务,而是销售给社会公众,其进货行为明显具有公共性,进货最终是为了销售来获取利润,是商业流通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具有商业性。该车的运输行为符合交通运输部2008年第9号令《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关于营运定义的两个要件,应当属于营运。故该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检查并处罚该车属于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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