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政拦截行驶车辆 查车、扣车属正常执法吗?

青红
2018-01-15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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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被运政扣,我该怎么办??

开自己的面包车给自己拉货,被西安市新城区交通运输管理站运政强行拦截,以非法营运为名将车辆暂扣,还要面临巨额处罚。

自己给拉自己货,怎么就变成非法营运呢?带着这个疑问到网上查了一下相关信息,发现有很多网友有这样的经历,也看到很多相关人士的回复,应该算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客车不得载物的规定。应该是由交警来处罚而非运政。

而运政是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将车辆暂扣,还要以非法营运来接受处罚。通过对网上的了解,以为自己这种情况应该不算是非法营运,带这样的疑问打通了运政服务电话96716,想问清楚是如何鉴定我是非法营运,而客服人员的回复让我无言以对,我说我是个个体,经营电器,拉自己卖的电器算是非法营运吗?她的回答是你有营运证吗,我说没有,她又问你卖东西是以营利为目的吧,以营利为目的的就算是非法营运。当时说完我觉得她说的对,我无话可说。后来又觉得哪里有问题,想想我是个体户,注册执照就是合法销售,是以营利为目的。但这跟用自己的车拉自己东西的营利有关系吗?

如果运政认定我算是非法营运的话,就要接受3万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车价本身就不高,如果罚款比车价还高,车还要吗?要不起,交不起罚款呀!!!

看到交通管理站的公告 XX车户来处理,在想如果罚款不是车主承受不了的,都不会不想要自己的车,而不是有那么多无主的车停那里。

是不是我也要和大多数无法承受罚款的车主一样!!!!

我该怎么办?求解……………………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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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政查车、扣车属正常执法吗? 属于合法行为
新城区
2018-01-15 16:51

新城区交通运输局回复: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释义》 “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是指符合本条例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技术良好,装载合格,手续齐备,运行安全的道路运输车辆。”,该车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手续不齐),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检查该车属于合法行为。

二、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是指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货物运输活动。(经营性:为社会服务,发生费用结算或报酬;非经营性:为本人生产生活服务,不产生费用结算)”。经调查,该车当日行为是为买家送货上门,运费500元(有执法视频留存),所以属于非法营运,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扣押该车属于合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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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自家车送自家货成"非法营运" 交通部门称执法合理
记者调查
2018-01-17 11:24

西部网讯(记者 陈嘉伟)开店里的面包车给客户送货,在正常行驶过程中,却被新城区交通运输管理站的执法人员以“涉嫌非法营运”拦停,耽误了店里的生意不说,还面临着高额的罚款,这让在西安做音响生意的封女士有点想不通。

“送货上门”成“非法营运” 双方各执一词

1月14日,封女士店里的两名店员开着面包车给客户送货并进行上门安装,当车走到三府湾客运站的时候,被新城区交通运输管理站的执法人员拦下。执法人员称,车辆涉嫌非法营运。

“我们解释了是给客户送货,还出示了送货单。”封女士说,当时车里有给客户送的音响和一些安装工具。“但执法人员没有听我们的解释,还是认定为非法营运。随后,我们的车被执法人员开到了一个执法停车场,我们的人坐着执法人员的车到了他们管理站。”

执法人员给负责送货的店员开具了《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强制措施决定书》,称封女士的车辆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暂扣车辆,并于7日内持决定书到新城区道路运输管理站接受处理。

1月15日,封女士将此事反映给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在接到封女士的投诉后,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立即与新城区相关部门取得联系。

针对封女士的投诉,新城区交通运输局回复称,封女士的车在运输货物时收取了运费,且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所以属于非法营运,执法人员扣押车辆属于合法行为。

而封女士却称,他们并没有收取客户运费。“我们都是免费送货上门,哪里会收取运费,而且货运清单上也没有运费一项。”

据当事店员称,在接受执法人员询问时,他只是说了收取500元的安装费,没有提过运费。

新城区交通运输局:处罚没有问题

由于当事人对交通局的回复存在异议,1月16日,记者又找到了新城区交通运输局。

新城区交通运输局表示,执法不存在问题。

一位姓吴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运营与非运营都有明确的定义。“根据交通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是指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货物运输活动。’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释义》‘非经营性道路运输,是指为本人生产、生活服务,不发生费用结算或者不收取报酬的道路运输。’”

“封女士的事,她送货实际上不是为自己服务,而是为了客户服务,所以不能视为为本人的生产、生活服务。很多人认为找正规的货运车辆费用较高,而用自己的车送货便宜,实际上是降低了成本,增加了利润,所以也是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货物运输。”工作人员表示。

“如果是为自己单位购置劳保用品,或是给自己的饭店进粮食、蔬菜等需要加工出售的,都不认定为营业性运输行为。但是运输本单位制造的成品,以商品形式出售的;装修工程承包商运输装修建材的都是属于经营性运输行为。还有商品进货,所进货品可以直接用于销售的,也是经营性运输行为,但是为了有利于当事人,这种情况我们一般不进行处罚。”工作人员表示。

“对此,一般我们建议业务量不大的店家可以寻找正规快捷货运车辆进行送货,业务量大的店家可以申请办理营运证,现在办理营运证交通部门是不收任何费用的,可能只需要在检车的时候缴纳检车费,流程也比较简单。”工作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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