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赵丽系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东崔家庄村民,长期在本村居住,2005年因结婚,婚迁将户籍迁入陕西省兴平市丰仪镇高一村,但户籍虽在该村,并未在该村享受村民待遇,2017年7月,因家中母亲年时已高,无人照料,妻子赵丽长期赡养,一直在东崔家庄居住。妻子赵丽便于7月25日将户籍由陕西省兴平市丰仪镇高一村迁回原籍,现妻子赵丽在外并没有享受合作医疗,便向长安区韦曲街道东崔家庄村委会申请办理合作医疗遭到拒绝,无奈申请政府行政部门依法裁决由东崔家庄村委会办理赵丽及两个孩子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长安区东崔家庄村民办理合作医疗保险遭到村委会拒绝
2018-01-05 09:05
点击数: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18-01-05 09:05
已转交
2018-01-12 16:07
已反馈
2018-02-12 14:57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