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本人妻子在咸阳市中心医院(三甲公立医院)工作六年多了,为合同制护士。该医院除了给有正式事业编制的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外,其余一大批合同制员工均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本人曾向咸阳人社局相关单位反馈过去查一查,但对方要求拿着身份证和劳动合同来执法大队登记,这样就有丢掉工作的可能。有没有缴纳养老,省人社厅的网站一查即可,没有必要让反映问题的群众提供资料、跑执法局。再说了,这家医院不是一人未缴纳养老的个例,而是一大批人没有缴纳的普遍问题。还请相关部门,严肃核实此问题,并责令医院尽快补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