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阳安二线征地不执行省政府文件 征地补偿差距大

禾火衣ONG
2018-01-03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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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政办发(2015)43文件是关于阳安复线建设的有关通知,在阳安复线没有完成建设征地,汉阴县村民就看不到此文件,是什么原因,看不到此文件,铁路沿线村民受到了层层剥削克扣,没有政策透明度。

安康市汉阴县阳安二线在征地没有依据陕政办发(2015)43文件执行,使汉阴铁路沿线村民受到不公平的拆迁待遇,是不是与文件不透明有关?汉滨区,石泉县在网站公开阳安铁路征地拆迁信息都是依据陕政办发(2015)43文件,为什么汉阴县不依据陕政办发(2015)43文件发文?

汉阴县阳安铁路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依据汉政办发(2015)48号,征地补偿标准,水田3.8万、旱平地3.5万、旱坡地2.5万。取土弃土没有钱补偿。城市规划区也是这个标准,完全不符合省政办发的关于阳安二线铁路建设文件。汉阴县铁路建设用地都是按照3.8万向上呈报的,铁路建设给的钱与给被征地的农民补偿差距很大,汉阴县太平村所占土地大部分是水田,水田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水稻就亩产达到1200斤,100斤水稻加工72斤优质大米,大米现在价格在2.50元以上,每亩水稻季产值就到达2160元以上,春季还有油菜,汉阴县给予的补偿是每亩1300多元。

请省政府给被征地农民一个公平,让被征地农民拿到应有的补偿款。

投诉人:陕西省汉阴县城关镇太平村 邱勇

2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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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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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安二线征地征地补偿差距大 汉阴县政府回复
汉阴县
2018-01-19 18:31

阳安铁路二线汉阴段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回复:阳安铁路二线汉阴段工程建设征迁安置工作自2015年3月开始启动,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我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阳平关至安康铁路增建第二线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阳平关至安康铁路增建二线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相关规定,按照建设项目在同一区域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相对一致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到我县同期在建重点项目平涧一级路征迁补偿标准、统一年产值、区片综台地价、当地物价水平等综合因素,广泛征求意见,依照程序,对安阳铁路二线征迁标准进行了细化。遵循陕政发【2015】43号文件规定的综合单价,针对水田、旱坡地、林地、未利用土地等不同地类区别划分了不同补偿标准,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于2015年5月28日出台了《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铁路二线工程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办法的通知》,下发到各镇,各部门,并报市政府办、市安阳二线办予以备案。同时,在汉阴县政府网进行了公告,以公告形式在沿线各镇村组进行了张贴,在征迁期间,沿线5镇征迁干部走村入户进行了广泛宣传,经过大家2年多的辛勤工作,目前,阳安二线汉阴段征地拆迁工作已全面完成。

关于网友反映取土弃土没有补偿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安阳二线工程项目在网友所在的城关镇太平村布置了一处弃土场,施工单位目前已经与该村委会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县协调办、城关镇人民政府负责签证,补偿标准是按照陕政办发【2015】43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的,但征地款目前尚未兑付到户。

近日,阳安二线县、镇协调办工作人员已联系到网友,专门对其反映的问题当面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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