沣东新城民善雅居超额收费 空置房收取100%物业费

小民
2018-01-02 08:53
点击数: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的民善雅居超出规定收费。第一,空置房收取100%物业费,第二,空置房收取50%暖气费(2017-2018实际收取采暖季每平方25元,超出有关规定每月每平方不超过6元),第三,每度电费0.61元,超过居民生活用电0.5元/度的规定。请监督改正。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18-01-02 08:53
已转交 2018-01-05 11:55
已反馈 2018-01-05 17:42
已反馈 2018-01-05 17:42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乱收费、服务差物业纠纷频发 服务合同是维权关键
记者调查
2018-01-05 17:42

“我房子没装修,物业却要求缴纳百分之百的物业费,这合理么?”近日,沣东新城民善雅居小区业主向西部网民生热线反映物业收费问题。

根据西部网“民生热线”后台系统统计,物业服务一直是网友投诉的热点之一。遭遇物业纠纷该如何维权?业主与物业关系该如何理顺,律师表示,物业服务合同是处理的关键。

空置房收全额物业费合理吗?

业主梁先生说,买房两年多,一直没装修没入住,却被物业要求缴纳全额的物业费。“不入住可以只交70%的物业费,物业要求交全额,这太不合理。”

为此,西部网记者向民善雅居物业了解此事时,物业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未装修或者装修了长时间不住的都得缴纳全额的物业费,不清楚只交70%的规定。

空置房的物业费该怎么交?其实在《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中已有明确的规定。

《办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经业主验收,因未装修不具备入住条件的空置房或入住后(含房屋装修)因故长期不使用的空置房,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之日起,物业服务费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70%交纳。

显然,民善雅居物业要求空置房缴纳全额物业费是违反规定的。

对此,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磊表示,根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经营单位、建设单位之间在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发生争议的,可以要求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进行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但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纠纷大多属于民事纠纷,调节的作用有限,业主维权往往要走司法途径。”杨磊表示。

物业问题投诉多 业主“甩手掌柜”当太久

其实不光梁先生,物业服务投诉一直是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的投诉热点之一,仅2017年就收到177条有关物业服务的投诉。

陕西省社科院政治与法律研究所副所长陈波认为,理顺业主与物业的关系,首先要找到矛盾产生的根源。“现在很多业主对聘请物业不上心,对开发商临时聘请的物业听之任之,而物业企业肯定是要以营利为目的,追求的就是成本最小利润最大,自然和为业主服务之间存在错位。”

目前,大多数小区的物业是由开发商负责选聘的,属于前期物业管理。物业管理企业多属开发商或和开发商有利益关联的企业,未必符合业主们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期望。除此之外,很多业主对物业服务的项目也不甚了解。

网友“素颜”曾向西部网反映,在要求物业安装监控设备时,物业反而要业主自己掏钱安装。然而,在《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中有规定,物业保修期限届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所需要的资金来自于业主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陈波说,从目前的物业管理条例来看,物业的定位已经转变了,物业作为服务企业,其服务职能都是依据服务合同而定。“物业在传统的观念上被当作是一个大而全的管理机构,业主觉得小区整个公共服务活动、设施都应该由物业来管理,这就容易造成矛盾。”

物业纠纷到底如何维权 服务合同是关键

莲湖区恒天国际12号楼商铺的业主徐先生曾向西部网反映,物业公司阻挠商铺安装固定电话和宽带,给业主带来很大的麻烦。西部网记者介入后,环城西路街道办对此事也进行了协调,但目前宽带仍未装好。

对此杨磊律师表示,解决与物业纠纷的最好办法就是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与物业的纠纷大多属于民事纠纷,政府部门确实只能调解,没有强制措施。把业主的权利集中起来,在产生纠纷时就有更多的‘筹码’与物业谈判,毕竟业主委员会是有权力更换物业的。”

然而目前,西安市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并不多。没有业委会,业主个人该如何维权?

杨磊表示,物业服务合同将成为维权的关键。“业主可以根据服务合同的内容,找出其中物业没有做到的条目,再搜集证据,进行维权。”

杨磊说,业主在收房时应该多个“心眼”,找开发商或者物业要到服务合同。“目前多数小区的物业都属于前期物业管理,由开发商选聘,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所以这个合同多在开发商手中,而开发商在交房的时候很少给业主。”

“如果开发商或者物业拒绝给业主服务合同,业主可以找消协等部门投诉,毕竟业主和物业的服务关系也算是消费行为。”杨磊说。

已反馈
沣东新城民善雅居超额收费 已责令按照标准执行
沣东新城
2018-01-23 15:08

沣东新城管委会办公室回复:1.收取空置房100%物业费:根据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陕价服发〔2014〕85号),经业主验收,因未装修不具备入住条件的空置房或入住后(含房屋装修)因故长期不使用的空置房,从验收或业主报告物业服务企业,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即日起,其物业服务费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70%交纳。对于前期业主若未在物业提出空置房申请,物业仍按100%收取。

2.收取空置房50%暖气费和采暖季25元/㎡暖气费:小区目前使用咸阳市政供暖,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区集中供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市物发〔2012〕265号)规定,居民用户如整个供暖期都不用热,应在采暖期开始前,由用热人提出报停申请,经供热单位采取隔断处理后,可按总热价的30%收取基本热费。暖气费实际收取6.25元/㎡•月。我们已责令物业公司必须按照文件标准执行。

3.电费0.61元/度:该小区目前未实行电网改造,业主在物业处购电。根据陕西省物价局陕价商发〔2016〕56号、陕价商发〔2012〕73号和陕价商发〔2016〕57文件精神,目前,我省居民生活用电为0.4983元/度;由供电局直抄到户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居民小区合表用户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小区合表电价执行我省目录电价(既0.4983元/度+小区内共用设施设备用电产生的费用<含小区线路和变压器损耗等>),公共能耗部分由小区业主据实分摊。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