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厚镇乡水洼村干部私卖庄基地 款项去向不明

伸张正义
2017-12-29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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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叫雷根录,系蓝田县厚镇乡水洼村四组村民,自2000年担任蓝田县厚镇乡水洼村四组组长至今,现将村上和组上的一些事情陈述如下:

一、2006年期间水洼村和四组会计两人私下同流合污将四组的庄基地进行非法买卖。其中:我四组共卖22户(外来户5户)对外卖出所得庄基款项,水洼村和四组会计两人未将庄基地款交给组上,款项不明。

二、本人自担任蓝田县厚镇乡水洼村四组组长至今17年期间,所有买卖庄基地情况,无人向我告知,我不知情多次向村委会和乡包村干部反映无人管理。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陈述事实完全属实,恳请各级部门对以上情况进行核查,并给广大村民一个交代。

陈述人:雷根录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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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7-12-29 09:29
已转交 2018-01-08 15:20
已反馈 2018-01-19 14:20
已反馈 2018-01-19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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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水洼村干部私卖庄基地 款项纳入村委会
蓝田县
2018-01-19 14:20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一、舆情基本情况。2017年12月22日,网友“伸张正义”反映“蓝田县厚镇乡水洼村干部私卖庄基地,款项去向不明”。

二、调查回复情况

一是关于村委会同四组会计买庄基一事,经过对原在任村干部、原组会计及部分购庄基群众的了解、走访,当时部分群众确实住在危房中,且居住条件恶劣,又有一部分群众,家中人多房少,人房矛盾突出,大部分群众写有庄基申请。征得村委会及部分群众同意,22户村民购得庄基,所得款项纳入村委会帐内,用于我村公益事业各办公经费。

二是反映人雷根录为小组长,长期在西安务工,组内工作由会计主持,划拨地基与雷根录也有所沟通,镇包村干部也知道并做过调解。组上所得款项用于集体修路和日常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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