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燕王乡贫困户扶贫贷款为啥五万变两万?

林子
2017-12-27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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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燕王乡,现属于中张镇。村小组长通知,每个贫困户可以小额贷款五万,并且是三年无息,用以脱贫致富,可是贷款到贫困群众手里的实际只有两万,好多群众怨声载道,无处投诉,我就知道,其余的三万,信用社究竟是干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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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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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扶贫贷款五万变两万 泾阳农村信用社回复
泾阳县
2017-12-27 16:55

泾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回复:就网友所发帖《泾阳县燕王乡贫困户扶贫贷款为啥五万变两万》我联社回复如下:

1、网友反应的“每个贫困户可以贷款五万”是扶贫小额贷款模式,也称“5321”模式。意思就是对符合信贷支持条件的(有贷款意愿、有创业就业潜质和能力、有一定还款来源、信用状况良好)贫困户发放的“贷款金额在5万元以内,期限3年以内,免抵押免担保,一律执行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扶贫小额贷款。详细规定见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陕西省分行联合发文《关于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指导意见》(陕扶贫办发[2016]5号文)

2、明确规定“贷款金额在5万元以内,期限3年以内”,并不是说每个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授信额度都是5万元,授信期限都是3年。要强调的是,5万元是授信上限,具体贷款金额应根据贫困户申请、生产经营的需要及客户偿还能力等,银行经过调查、审核后,实事求是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最终贫困户贷款金额在5万元以内,期限3年以内都是正常的。(详见陕西省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刘政同志在全省金融扶贫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陕银监办发[2017]319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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