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龙江秀水园暖气管道老化 供暖严重不达标

小致
2017-12-25 08:54
点击数:

您好,向你反映一个问题高陵区经渭三路龙江秀水园小区,我们小区是开发商集中供暖,夏天空调不制冷,冬天屋里温度只有十五六度,家里太冷了老人受不了,自己装空调吧开发商这线路又老化,老跳闸,而且管道老化,前段时间管道爆了,把九号楼的业主家里都淹了,房子2010年交房到现在,每年都这样,给房管局打电话,他们也只是过来做做样子,和开发商串通一气,不交暖气费不给我们业主卖水电,希望你们能够调查,因为我们相信您,会给我们主持公道。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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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7-12-25 08:54
已转交 2017-12-25 11:09
已反馈 2017-12-25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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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区回复“龙江秀水园供暖管道老化”的问题
高陵区
2017-12-25 11:12

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收到网上舆情调查函关于网民反映“暖气管道老化,供暖严重不达标”问题后,我区立即安排建住局、泾渭街办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舆情基本情况

12月11日,网民在西部网民生热线留言反映龙江秀水园小区暖气管道老化,供暖严重不达标。

二、调查处理情况

龙江秀水园小区位于泾渭三路1号,由陕西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法人代表江公民),建设于2008年4月份,共计开发建设12栋,并与2010年4月交付使用,小区共计956户,入住830户,建筑面积9万㎡。2010年4月由西安盛茂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接收管理(物业服务企业法人代表王娇,物业负责人任文)。

反映问题:

1、小区夏季空调不制冷

2、冬季供暖温度不达标

3、线路老化问题

4、管道老化问题

5、不交暖气费不给业主购买水电的问题

6、关于业主反映的我区建住局与开发商串通一气的问题。

调查处理情况:

1、该小区2017年6月15至8月15日两个月时间对业主室内集中供应冷气,在小区集中供应冷气期间未接到小区业主的投诉,就网民反映的制冷问题,我区建住局于12月14日到该小区约谈了物业负责人任文,并现场查看了物业公司在夏季2个月的空调制冷过程中维修登记簿(6月15日-8月15日),发现登记的制冷报修记录涉及15户,小区15户业主均存在室内排风不力导致家里制冷效果不佳,在小区供应制冷期间物业已将15户全部维修完成。

2、关于小区业主反映的供暖温度不达标的问题,2017年12月14日,我区建住局现场约谈西安盛茂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任文,并现场查看了供暖维修记录簿(涉及35户室内温度不达标情况),现已处理解决19户业主家的暖气不热问题,其余的业主家物业公司逐步正在进行维修处理之中,经调查目前小区供暖机组因二台机组用一台变压器负荷过大,导致电力供应不足热循环泵运行不稳定,物业公司已及时联系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泾渭供电分公司,12月15日对现用的小区2部供暖机组进行导电,相当于二台供暖机组使用二台变压器,现小区温度逐步在上升,室内温度均为17度以上,下一步,我区建住局将对小区的供暖情况持续跟进,同时欢迎小区业主监督。如有问题请拨打投诉电话: 86919506(建住局),86046691(中路社区)。

3、业主反映的小区线路老化问题,2017年12月15日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泾渭供电分公司工作人员对小区主管线路进行实地查询,未发现小区线路有老化的现象(迹象),目前小区的各类主管线路均可以正常使用,经我区建住局调查了解,该小区有2户业主因家中线路存在问题导致家中频繁停电,物业公司已安排专人对小区2户业主家的线路进行了维修,现已不存在频繁停电现象,工作人员要求物业公司系统排查小区住户家的线路,杜绝此事的再次发生。

4、关于小区管道老化问题,2017年12月14日,经现场约谈西安盛茂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任文,小区主管道在11月17日,9号楼西北角主管道爆管,物业公司立即进行维修,11月10日维修完成,小区正常供暖。截止目前该小区的供暖设备已使用10年时间,局部供暖管道确实存在老化现象,待这个采暖季过后,我区建住局将根据《西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并需要小区三分之二业主签字同意,才能动用专项维修资金,介时我区建住局将会同泾渭街办、中路社区、物业公司、开发商及业主代表将进行协商处理解决此事。

5、小区不交暖气费不给业主购买水电的问题,2017年12月14日工作人员在该小区走访了20户业主,均表示物业公司未以缴纳水电费为由制约他们购买水电,同时,工作人员现场约谈了物业负责人任文,物业公司表示截止目前该小区拖欠我公司的物业费、暖气费及制冷费的业主有98户,最多的拖欠我公司以上费用的高达4.5万元,就是这样我公司从未对业主停止过服务,业主可以正常购买水电,物业公司负责人称:“下一步我公司将对小区拖欠费用过万的业主经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针对业主反映的问题,工作人员要求该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六十七条的规定不得采取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方式限制或者变相限制专业服务,同时对享受了物业服务不按规定缴纳物业费用的业主通过申请法律仲裁寻求解决。介时,我区建住局将配合泾渭街办及中路社区继续跟进此事,同时欢迎小区业主监督。

6、关于小区业主反映我区建住局与开发商串通一气的问题,我区建住局对于小区的监督管理工作的日常开展,均严格按照《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各项条款执行,房管部门工作人员能够做到严于律己,公平公正、合法合规的处置小区各项问题。与此同时欢迎小区业主的共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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