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饮马泉村易地搬迁工程致人伤残谁来买单?

赵建新
2017-12-07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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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赵建新,麟游县丈八镇饮马泉村西饮组人,家里现在的房子建成于2010年8月,属于新农村建设易地搬迁项目,2017年10月19日中午,母亲无意中走在后院,谁曾想好好的堤坝却坍塌下来,砸伤了母亲的右腿。(堤坝修于两年前,由于当初在这里开展此项工程时土方量过大,所以留下了大约有二十米高的土崖,后来时有土块掉落压伤禽畜,后做了轻微改善)。耗资十几万建的房子,却让人住的提心吊胆,不是大门地陷,就是墙体倾斜。房前几百米深沟,屋后几十米高崖;大风起兮石头落,大雨过后人遭殃。或是院子积水,要么处处流沙。而这些,也不过是生活中的小小插曲。可是当真正问题来临,我们的伤痛又能向谁诉说?当灾难降临,始作俑者又在何方?

事到如今,母亲因本次事故导致右腿骨折,生活不能自理,后期还有源源不断的医疗费用支出,母亲本身患有先天性小儿麻痹症,这次事故更是雪上加霜,使本来就一贫如洗的家庭变得更是捉襟见肘。而我多次寻找相关主事领导人却无人人回应。

我恳求政府给予我帮助,还人民以公道。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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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7-12-07 09:59
已转交 2017-12-08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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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易地搬迁工程致人伤残 临时救助1000元
麟游县
2017-12-13 15:03

麟游县人民政府回复:一、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赵建新,男,现年29岁,住丈八镇饮马泉村西饮组(阳洼),全家3口人,其父赵桂林,其母王亚丽在家务农,赵建新本人常年在外务工。家庭现有砖混结构住房90M2,为麟游县扶贫办2010年易地搬迁项目,已享受国家相关补助政策1.4万元。2012年丈八镇政府又争取麟游县发改局资金支持,对其住房后的崖面进行整理加固,经技术部门鉴定后已排除安全隐患。2017年进入9月份以后,麟游县迎来长达30多天的连阴雨,10月19日早8时多,其母王亚利在自家房后干活,突然崖面出现塌方(约五十立方米),由于王亚丽本身肢体残疾,当时躲闪不及,造成右腿骨折,灾情发生后,丈八镇镇村干部及时赶赴现场,协助将伤员送往县医院诊治。丈八镇政府于其母出院当天,派包村领导带领村干部前去看望,送去慰问金300元,并在前不久的低保扩面中将其母王亚丽纳入农村低保享受B类待遇,麟游县民政局已审批正在落实执行中。

二、调查处理意见

赵建新母亲王亚丽患有先天性小儿麻痹症,属于肢体一级残疾,丈八镇政府为其办理残疾证,每月领取残疾人生活费60元,2014年1月落实重度护理补贴120元每月待遇。赵建新和其父赵桂林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家庭住房安全,吃穿不愁,决定对其家庭帮助如下:

1、享受临时救助政策。鉴于其母亲王亚丽在麟游县县医院住院花销5612.91元,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报销了4932.91元,经饮马泉村委会申请,丈八镇政府决定为其申请麟游县民政局临时救助1000元,进一步减轻家庭负担。

2、落实农村低保待遇。鉴于其母亲属于重度残疾,2017年11月根据市县农村低保提标扩面有关规定要求,经饮马泉村委会申报,丈八镇政府研究决定,已于2017年11月20日为其母亲争取麟游县民政局农村低保政策,保障其母亲在康复期间和康复后衣食无忧。

3、鼓励外出务工。鉴于赵建新身体健康,有技术在身,丈八镇政府将通过各方渠道为其介绍工作信息,尽快就业,通过自身努力,解决生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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