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玉山镇社会闲杂人员强行收取高额垃圾费

侠客行
2017-11-27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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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镇是西安东郊蓝田县东川的一个大镇,可就这样一个大镇的卫生却被几个社会闲杂人员长期欺行霸市谋取利益,垃圾箱随便而又蛮横的在路上放,洒水车霸道的在街道上狂奔,垃圾箱是上级给的,垃圾车是上级发的,上级相关部门应该有专项资金的,而镇上的工作人员竟然成为他们的保护者,所谓镇上的“城管”人员来家家商铺每户每间房子收100元/月卫生费,逢集每个商贩收5元到20元不等,大一点的商户强行收一年2000元至5000元不等,而且没有统一发票还骂骂咧咧商户商贩都敢怒不敢言,商户如果不交钱就不放垃圾箱不让倒垃圾,横行乡里霸道行为这样的收费标准是谁给他们的?有没有经过物价部门的允许?

按照西安市垃圾收费标准也没有这么高的,对于一个农村小城镇来说这样的标准是不是过高还是有人随意收取,其实对商户们来说卫生费也不是什么大钱。可是几百商户几百商贩收来的都钱去了哪里用于何处?卫生费公共场合规定由政府财政拨款了,为什么镇上还要收?社会闲杂人员有没有权利承包卫生收取费用?这些的社会闲杂人员穿上城管制服有没有权力执法?国家收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样的收费是否进入了国家财政还是最终进了私人的腰包?真心希望有关部门来调查,还玉山镇人民一个清贫的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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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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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镇强行收取高额垃圾费 蓝田县政府回复
蓝田县
2017-12-07 14:09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经查,玉山镇集镇区环境卫生工作在2009年期间由驻地许庙村以小组为单位进行管理,后因各种原因于2012年交由村委会统一组织清扫保洁管理。

在2013年政府机构改革期间成立玉山镇小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同时成立环卫所,对集镇区域卫生及市容工作进行统一管理。由于管理辖区面积较大,临时聘用三名人员开展日常环卫工作,不存在雇佣社会闲杂人员行为。另外洒水车属县级配置车辆,由镇环卫所司机按照要求定期、定时、定点喷洒。

对于管理人员服务态度不佳、标准不高、乱收费及垃圾箱摆放不合理等情况,玉山镇及时召集环卫所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及时整改,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态度,并根据集镇人流居住区情况合理调剂配置垃圾箱放置点,同时加强管理,进一步提高镇区环境卫生及城市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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