鄠邑区涝店镇史西村三委会回复:2017年11月24日,网友“温少国”反映称,“西安鄠邑区涝店镇史西村南街,两位80老人无人管......”。史西村“三委”高度重视这一反映,现将实际情况报告如下:
一、网友“温少国”反映问题涉及到的老人家庭情况
“温少国”反映的两位80老人为史西村三组村民宋志英家,宋志英家现有5人,宋志英今年81岁(1936年出生),其妻郑玉兰,今年也81岁(1936年出生)。儿子赵进,今年60岁,为鄠邑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干部,现已退休,赵进配偶在原户县面粉厂工作,赵进儿子已工作。赵进夫妇在鄠邑区城区有商品房;宋志英女儿名叫赵金芳,嫁到史西村二组,家有自建楼房,宅基地(门向南)前院三间一层、后院三间两层,中间院东侧有厨房一间一层,房屋总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上。赵金芳家和其父母家在史西村一条街道上,距离220余米。宋志英和郑玉兰两位老人现居住在三间木结构土坯房子里,雨天漏雨。
署名“温少国”反映问题的网友和宋志英外孙,赵金芳的儿子“温少国”同名。
由以上情况可以看出,宋志英夫妇有儿、有女,儿子身份为国家干部且在城区有商品房,女儿家距离两位老人不过几分钟的距离,家里建筑有楼房,儿、女对两位老人的晚年生活有赡养照顾的义务,说“无人管”的情况不属实。
二、关于宋志英家房屋老旧、漏雨,村、镇所做的有关工作
宋志英家房屋老旧,遇到大雨天漏雨,这个情况,村三委知道这个情况。宋志英是史西村的一般农户,2016年、2017年扶贫工作开展以来,按照有关扶贫标准,“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由财政部门统发工资、或在国营大中型企业工作,收入较稳定......”,因为其儿子赵进是国家干部,故宋志英家不能被识别为贫困户,不享受贫困户的危房改造等政策。
虽然,宋志英家不是贫困户,但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史西村三委领导在2016、2017年多次给宋志英女儿赵金芳做工作,让其出一点资金,村上在镇上协调些资金把老人居住的房屋拆了重建,但赵金芳不愿出资;村三委和宋志英儿子赵进多次协调,还把赵进叫到村委会当面做工作,让其把父母接到城区去住,要么让他父母先住在赵金芳家,村上协调资助两三万元,宋志英儿子赵进再拿些钱把村子的房子拆除重建,赵进也不愿意盖房,故老人一直住的是老旧房屋。
2017夏天以来,由于雨多,宋志英家的房子成了村三委领导一班人的心病,特别是今年开展脱贫攻坚战以来,驻村工作队了解了这个情况以后,和村三委及时入户了解情况,并第一时间把情况报给了涝店镇党委政府,涝店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事,2017年7月13日上午,镇纪工委书记李朝晖同志在亲自到宋志英家里现场查看了解了实际情况后,在史西村委会会议室主持村三委领导、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成员参加召开专门会议 ,研究协调解决宋志英老人安全住房问题,要求村三委负责协调宋志英儿女把两位老人搬离老旧房屋。7月13日下午,村三委把宋志英女儿赵金芳请到村委会会议室,镇包村干部、村三委领导、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共同开会研究安排宋志英两位老人的安全住房问题,会议形成意见:“将宋志英和郑玉兰搬离危房和女儿赵金芳住在一起”,宋志英女儿表示同意。
2017年下半年鄠邑连降3场大雨,村三委、驻村干部一直牵挂着宋志英两老人的安危,下雨时,总是第一书记、村主任先于和宋志英居住距离220余米的宋志英女儿赵金芳到达宋志英老人家,查看老人家房屋安全情况,劝其搬离老房子到其女儿家居住,每次都是陪到其女儿到了老人家里,雨小了再走,老人对我们的工作很感谢。
三、宋志英、郑玉兰老人目前情况、儿女的态度和村三委的打算
两位老人目前仍旧住在老旧房屋里,儿子住在城区的房子里,没有和老人住在一起,老人女儿赵金芳住在老人附近的楼房里,也没有把老人接到自己家中。
赡养父母是中国人的基本道德和法定义务。宋志英两老人已过八十,可儿女均在村镇反复做工作的情况下没有把老人接到自己家里,让老人安享晚年,反而是借助舆论施压村基层组织,否定政府的精准扶贫工作,这反映出我们史西村民风建设上还有薄弱环节,反映出对村民进行道德宣传教育的缺失,也反映出个别村民传统孝道的缺失和法律意识的淡漠,“等、靠、要”思想严重,只想向政府和社会伸手,缺乏解决自己家事的志气。
为了宋志英、郑玉兰两位老人安全安度晚年,村三委将积极协调老人儿子赵进、女儿赵金芳,若其儿女愿意出钱盖房子,村两委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资助,无论是否盖房都应先把父母接到自己家里居住,确保老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