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街三号二期B、C座建筑性质为住宅,开发商交房后,一直按商业用电收取住户电费。投诉给碑林区物价局后,碑林区物价局要求开发商整改。物价局和开发商都答应恢复居民用电价格。可是,只是答应,事情过去了四个月了,一直不执行整改,依然按商业用电收取住户的电费,我们强烈要求政府监管碑林区物价局和供电局,落实执行商业用电改居民用电的决定。还我们业主公平、公正!
长安大街三号居民用电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究竟为哪般!
一米阳光
2017-11-22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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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2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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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4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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