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安居物业公司金桂苑物业办收取50%暖气损失费

2017-11-22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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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不想要暖气,给眉县安居物业公司金桂苑物业办打电话说时,物业办要求我向物业办写申请,同时缴纳50%的暖气费,还要停水停电。

我与物业办协商时,物业办工作人员态度不正,回避问题。并且声称缴纳的50%暖气费是市政供热管网的热量损失费,申请和停水停电是他们公司的规定。

对于以上问题,请相关部门予以重视,规范企业运行,加强监督管理。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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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7-11-22 09:31
已转交 2017-11-24 16:21
已反馈 2017-12-04 16:43
已反馈 2017-12-04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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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桂苑物业人员态度差 严厉警告罚款500元
眉县
2017-12-04 16:43

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接到你办转来的西部网网友反映“金桂苑物业办收取50%暖气损失费”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专人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金桂苑物业办收取50%暖气损失费问题

网友“蓝天”反映称,今年不想要暖气,给眉县安居物业公司金桂苑物业办打电话说时,要求我向物业办写申请,同时缴纳50%的暖气损失费(即能源损耗费)。经调查,反映问题基本属实。眉县金桂苑物业办依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195号)中:第三章 热价的制定和调整中第十五条 热力销售价格要逐步实现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基本热价主要反映固定成本:计量热价主要反映变动成本。基本热价可以按照总热价30%-60%的标准确定,收取暖气能源损耗费。

该小区供热的城南热力公司是一家私营企业。目前,金桂苑小区供热业主共13栋、897户、11万平方米,采取直供形式供暖;加之我县用热住户都是按面积缴纳热费等诸多因素,自供热小区对申请停止供热住户收取热费时由住户和物业公司协商解决。由于无法确定网友“蓝天”所住楼位,所以,我局责成该小区物业尽快与网友“蓝天”取得联系,网友“蓝天”看到该回复后,也应尽快与金桂苑物业办取得联系,协商解决这一问题。

二、物业办工作人员态度差,回避问题的问题

网友“蓝天”反映的与物业办协商时,工作人员态度差,回避问题。经调查,物业办工作人员缺乏耐心,对相关问题回避的问题确实存在。针对这一问题,我局于11月29日中午约谈了金桂苑物业办负责人,并责成他们认真整改,对物业办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严厉警告和500元的经济处罚;责令物业公司针对该问题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转变作风,重塑物业服务新形象。

三、关于申请采暖季业主不入住,停水、停电问题

网友“蓝天”反映的申请停水停电问题。经调查,该物业办确实对业主有这方面的要求。近年来,该小区发生过几起事故,在供暖期间停暖未住业主家中自来水角阀破裂,室内大量漏水,造成楼下顶部全部被水浸泡,自己家中家具造成严重损失。所以,物业公司建议停暖业主停水、停电以免造成自己或他人受到不必要的损失。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供热企业和各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规范工作运行,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能,为业主创造一个幸福和谐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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