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都区公路局机关家属院南楼被开发商断电逼迁

好人一生幸福
2017-11-13 10:20
点击数:

我们是咸阳市秦都区秦皇中路112号公路局机关家属院南楼的住户,这里由于是秦皇中路以东区域改造项目,局机关搬走后把我们的电户交给了开发商(陕西宇都实业有限公司),我们和开发商用的是同一个变压器,但是我们用购电卡先购电后用电仍然是在局物业办购买,前20天开发商更换了一个大型变压器后就把我们的电给断了,理由是没有多余的接电端口,没法给我们接电,为此我们多次到市信访局,市局让我们找区上,区上又让找街道办和公路局,经过反复多次找相关部门,最后街办主任给我们捎话,要接开发商的电必须每户自费更换开发商的电表并还要每户再拿近3000元给开发商,开发商说是原来的总户上的损耗,否则不给供电,我们用电从来都是智能表,购多少电就只能用多少电,至于电网或什么总表的损耗和我们有什么关系?我们认为这是明显的刁难和逼迁,因为同地段房价7300元左右,而货币安置我们是每平米2200元左右,远远低于法定的类似于同地段房地产市场价,为此我们一直没签补偿安置协议双方僵持至今。

天己冷了,我们这里老人和孩子很痛苦的生活着,望领导百忙中抽空关注一下。

2017年11月11日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已受理 2017-11-13 10:20
已转交 2017-11-24 16:23
已转交 2017-11-24 16:23
您反映的问题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已转达至:咸阳市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