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在野生动物保护区发放采砂许可证又关停 损失谁承担

张金侠
2017-11-10 10:44
点击数:

2016年9月根据 《城固县公开挂牌出让河道砂石资源实施办法》、《城固县公开挂牌出让河道砂石资源实施方案》,对城固境内汉江、湑水共23处采砂场采砂权进行了公开挂牌出让。

10月30日,竞标结束后,中标者翟家寺采砂场交纳了竞价款,签订了河道安全责任书、清障、河道保洁、河道管护等协议,颁发了《河道采砂许可证》。

开采不久,2016年11月25日接到口头停产通知,2016年11月28日将10台机器都贴封条,12月3日,接到《城固县江河堤防防务管理站》的立即撤离人员、停止采砂的通知了,由此翟家寺采砂点一直停产至今。

据了解,水利局不予补偿的理由汇总一下是:朱鹮保护管理部门从未告知城固湑水河、汉江存在朱鹮保护试验区,也未立牌公告,并且也没有与我县进行过衔接。在2016年11月份,中央环保督查组、西北环保督查中心检查时,才告知我县湑水、汉江河道内有三处砂石场位于朱鹮保护区内。

按照环保要求,我县对该三个砂石场全部进行取缔,因此关停取缔朱鹮保护区内三个砂石场,属于政策性关闭。

试问,县水利局这个“不知情”理由充分吗?对因政府违约等导致企业和公民财产权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民法》、《行政法》等对此都有明确规定。2016年11月4日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中,进一步明确“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兑现向社会及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因违约毁约侵犯合法权益的,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企业和投资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对因政府违约等导致企业和公民财产权受到损害等情形,进一步完善赔偿、投诉和救济机制,畅通投诉和救济渠道。将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建立政务失信记录,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加大对政务失信行为惩戒力度。”2017年7月12日生效的《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国信发〔2017〕19号)中明确提出“信访人提出的诉求,同时可以通过诉讼解决的,行政机关在受理前可以告知诉讼权利及法定时效,引导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得以信访人享有诉讼权利为由免除履行自身法定职责的义务。”

因此,水利局机关在已经受理翟家寺采砂场信访,而且翟家寺采砂场又没有提出通过诉讼解决的意愿的情况下,多次推诿,是不合适的。

2017年7月我们多次提出对翟家寺采砂场的损失,要进行评估确定确定!

为了归还投资利息与本金,已经在忍疼低价处置房产以及设备。如不及时予以补偿将会引起新的矛盾。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17-11-10 10:44
已转交 2017-11-16 17:22
已反馈 2017-12-01 11:07
已反馈 2017-12-01 11:07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城固水利局回复“发放采砂许可证又关停”问题
城固县
2017-12-01 11:07

城固县水利局回复:2017年11月21日,收到县信息办转来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17]第11057号)后,我局高度重视,对网友“张金侠”反映的“城固在野生动物保护区发放采砂许可证又关停及水利机关已经受理翟家寺采砂场信访,而且翟家寺采砂场又没有提出通过诉讼解决的意愿的情况下,多次推诿,是不合适的”问题后。立即安排专人对该事件处理情况进行了整理汇总,现回复如下。

针对反映“城固在野生动物保护区发放采砂许可证又关停”的问题

城固县根据汉中市人民政府汉政发〔2014〕1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2016年8月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城固县公开挂牌出让河道砂石资源实施办法》、《城固县公开挂牌出让河道砂石资源实施方案》,成立了县河道采砂权挂牌出让工作领导小组,对城固境内汉江、湑水共23处采砂场采砂权进行了公开挂牌出让。城固县莲花办事处翟家寺村村民杜龙(张金侠儿子)以7.5万元竞得翟家寺砂石场砂石资源开采权。10月30日,竞标结束后,所有中标者交纳了竞价款,签订了河道安全责任书、清障、河道保洁、河道管护等协议,江河管理站颁发了《河道采砂许可证》。

2016年11月底,中央环保督查组、西北环保督查中心在汉中环保督查反馈问题中明确指出城固县湑水河庙坡、翟家寺、汉江秦家坝三个砂石场位于朱鹮国家级自然保护试验区内,要求立即停产整改。城固县委、县政府对存在的问题非常重视,立即制订了整改方案,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县江河管理站按照县上要求,迅速对砂石场进行了关停。根据《陕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陕字〔2017〕74号)的通知精神,我县迅速制订了《关于印发中央环保督察组和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城字〔2017〕41号)、《城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朱鹮自然保护实验区内河道采砂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城政办发〔2017〕38号)和《城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湑水河朱鹮自然保护区段全面禁采的通知》(城政办发〔2017〕128号),按通知要求,2017年5月6日城固县水利局会同环保、公安、电力、镇(办)等部门对三个砂石场生产设施、电力设备全部进行了拆除,全面关闭了朱鹮保护区内的三个砂石场。

针对“水利局机关已经受理翟家寺采砂场信访,而且翟家寺采砂场又没有提出通过诉讼解决的意愿的情况下,多次推诿,是不合适的”问题

位于朱鹮自然保护试验区内的翟家寺砂石场关闭后,砂石场业主杜龙及其母亲张金侠以该砂石场是依法取得采砂权而未能正常经营带来巨大损失为由,于2017年4月以来先后多次到县江河管理站、县水利局、县政府上访,要求赔偿关闭砂场带来的经济损失。我局安排工作人员多次耐心解释劝导,协商解决办法,但张金侠及其家属不听劝阻,于2017年6月9日前往北京相关单位上访。同时在省、市、县各级信访网站及多家网络媒体投诉。从6月9日开始止11月18日张金侠及其家属前往北京上访6次。向各级部门投诉信访9件。向新闻媒体投诉3篇。要求县水利部门立即解决此事并赔偿造成的损失。

2017年4月初,接到杜龙、张金侠的信访件后,我局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情况,并多次与朱鹮保护、省林业部门联系,试图通过细化、调整保护区范围,以此化解砂石场的矛盾和上访问题。为了缓解矛盾县江河管理站于2017年6月19日,将翟家寺砂石场招投标时所交的100000元防洪保证金予以退付。

2017年7月3日,县上领导带领相关镇办、部门领导到杜龙、张金侠家中下访,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初步思路。

2017年7月28日,县水利局聘请律师、抽调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专门解决石场上访问题。工作组先后与张金侠及其家属就反映的问题,座谈协商了18次,虽然就部分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但未能满足上访人的所有诉求,因此,张金侠一直上访至今。

2017年9月25日,我局将收取的翟家寺砂石场砂石资源费6.5万元退还给张金侠。2017年10月14日—10月16日的座谈协商过程中,张金侠要求将砂石场关闭造成的间接损失(机械、沙金费、料台建设、道路建设等费用)一并计算在内,工作组成员依照民法总则、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国家赔偿等法律规定,对补偿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解释,明确指出在法律和招标规定范围内确因政府终止采砂权导致的损失部分双方协商解决,超出部分,按《合同法》规定,不在公开竞标规定内容约定范围之内,不属于本次协调处理范畴,建议走司法途径,依法诉讼予以解决。

自2017年4月以来,张金侠、杜龙先后多次到县江河站、水利局上访,我局工作人员热情接待,耐心劝导,并明确表示因关停造成的损失,水利局将依法进行补偿。6月份以后,张金侠、杜龙多次前往中、省、市上访,我局接到信访部门的情况反馈后,迅速安排工作人员先后6次将张金侠、杜龙及其亲戚从北京接回城固。在杜龙、张金侠信访问题处理和接访过程中,水利局、莲花办事处和河道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抽调专人,聘请律师组成工作组,积极与当事人协商处理,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发放翟家寺砂场采砂许可证,水利部门是依据上级批准的采砂规划,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办理的,翟家寺砂场关闭是按照中央环保督查的要求而关闭的。杜龙因砂场关闭造成的损失理应得到合理补偿,但我局拍卖给杜龙的只是8个月的采砂权,按照开采量只收取了7.5万元的砂石资源费,因此,关闭翟家寺砂石场与关闭工业企业不同。张金侠、杜龙要求按关闭企业进行补偿的诉求缺乏政策依据,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情况下,我局建议其走司法调解程序,但信访人拒绝司法诉讼,导致翟家寺砂场关闭补偿问题一直未能达成协议。

下一步,我局将和莲花办事处共同就此信访问题继续与张金侠沟通协商,力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与其达成一致意见,迅速妥善处理好该信访事件。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