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龙山雅居物业不讲道理 暂停住户用电

刘涛
2017-11-08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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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宝鸡龙山雅居一单元14号楼702住户,入住时间不到一年,2017年11月7号我看电表不显示数字了,去物业反应情况,物业说让我出换电表的钱,而且一位负责人说还要从我上次交费的月算起,每月还要补交电费,我认为电表坏了不是我的责任,而且让我补交电费的数额都是他说了算,没有一个合理的解释,于是我没同意给他们交钱,物业就把电停了,他们这样做合理吗,没有电怎么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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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雅居物业暂停住户用电 该户用电已恢复正常
宝鸡市
2017-12-27 11:51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经查,该住户居于龙山雅居小区1区14号楼702室,属实施共有产权配售的保障对象。经查询其购电记录,该住户从2017年年初入住至今,分别于3、4月份购电2次,每次100度。9月份,物业公司人员在巡检过程中发现该户电表黑屏,但供电正常,随即通知住户更换电表,但该住户一直未予更换。

11月7日该住户向物业公司报修,反映家中断电。经物业公司电工检查,发现断电原因为该住户在家中使用不合格电热水器所致。从住户使用的空调、冰箱、热水器等电器看,实际用电量与其购电记录不符,物业公司要求其尽快更换电表,并协商补缴部分电费,但该住户认为不合理。

经市住建部门协调,物业公司与该住户已于11月27日达成一致意见:由住户出资自行购买新电表,物业公司免费更换;按照50元/月标准,补缴7-11月电费。目前,该户电表已更换,用电已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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