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县国土局谎报地类 冒名代领征地款

淡泊明志
2017-11-01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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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渭南市澄城县庄头镇里庄村七组村民焦桂芳,女,67岁。

2014年5月5日,在无征用土地公告、无批文的情况下,村里强行摧毁里庄村七组尧场壕百亩果园,包括50余亩集体耕地。2015年,群众在被毁田地种植了农作物。8月22日,他们用铲车再次强毁了成熟的庄稼(有我家约3亩玉米),村民们极力阻挡,但没办法。

为了尽快平息事态,他们派人送给信访群众数额不等钱财并采取哄骗、威胁等方式分户签订索取土地征收合同。其结果,除本户外,其他农户均在土地强征协议上签了字。

2016年4月28日,庄头镇政府给国家信访局的答复中称,该片土地为澄城县2013年第五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区、澄城县2014年度第六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试问:该片土地为我村世代耕种的土地且为苹果园,怎么突然在2013年就变成第五批次矿山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区,并且还玩了一年空中复垦的把戏?请问,哪个单位到此复垦过,可笑!

到2016 年4月28日我才在庄头镇政府给国家信访局的答复中看到了《里庄村七组尧场壕征地到户付附着物款明细表册》和《里庄村七组尧场壕征地到户付地款明细表册》在两份表册领款人签字盖章栏,我(焦桂芳)领款人签字盖章处竟然出现了我从不认识的“李军代”的签字。我既没在强征协议上签字,也未领取分文土地补偿费,这弄虚作假、违法乱纪之事是让人做了手脚。在后来上访中,我不断质问,才知道李军为时任庄头镇土地所的工作人员,请看附件3-4中焦桂芳姓名栏李军的签名。这就是我们县、镇、村三级基层政府有关人员干的事。

该地块近40余亩土地至今荒芜近四年(包括我家2.63亩责任田,其中2.03亩为盛果期苹果园):我家盛果期未毁之前,每年收入近15000元,但政府非法剥夺了经营苹果园的权利,断了我收入,我年迈无任何收入来源,生活困苦,这是人为制造痛苦欺负老百姓。(附件5:至今荒芜近4年的约40余亩被毁苹果园变垃圾场)

县国土局本应模范遵守关国家相关土地法律,谁能料想到他们如此践踏法律,弄虚作假,合伙欺负老百姓。请求上级政府实地调查处理,还老百姓一个安宁的日子。

我替母亲网上反映问题,我叫梁小龙,手机号15991519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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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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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7-11-01 11:50
已转交 2017-11-03 11:10
已反馈 2017-11-06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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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国土局回复“冒名代领村民征地款”情况
澄城县
2017-11-06 14:34

澄城县国土资源局回复:经查,网友反映问题不属实。焦桂芳现年67岁,系庄头镇里庄村七组村民。

经核查,焦桂芳反映的土地为环球果库项目用地,该宗土地已经陕西省人民政府予以批复(陕政土批【2013】983号和陕政土批【2014】642号)。征地共涉及农户24户,其中23户已同意方案并领取征地补偿款和地面附着物赔偿款。焦桂芳本人所有款项都在其本人账户上没有领取,我单位李军同志签字是为了完善资料,补偿款存单一直在村委会会计处,焦桂芳多次向上级反映相关问题,庄头镇政府一直负责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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