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泾渭华府小区物业不作为 乱收停车费

群众
2017-10-23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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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西安市高陵区泾渭华府小区的业主,我们的物业为开发商自己组建的物业,物业收费乱收费,一级物业的费用却连最基本的物业服务都没提供,单元楼入户门坏了几个月了至今为止不修,所有业主从物业600元买的可视对讲形同虚设;小区的灯坏了也不修,比如楼顶的泾渭华府四个字晚上都不亮;最后,最让人接受不了的是停车费,地下停车费是对面小区的两倍多,每个月220元,电动车车棚插座就一个,经发生充电车辆太多插座烧坏的现象,希望相关部门的领导能过问解决下,能让小区和谐安全,谢谢!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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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7-10-23 09:13
已转交 2017-10-25 11:15
已反馈 2017-10-27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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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渭华府小区物业乱收停车费 责令物业暂停收费
高陵区
2017-10-27 17:43

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一、舆情基本情况。10月23日,网民在西部网民生热线留言反映高陵区泾渭华府小区物业不作为乱收停车费问题。

二、调查处理情况

泾渭华府小区位于高陵区泾渭五路,2013年由陕西中明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法人:许虎),小区共建6幢楼、546户,2016年5月交付业主使用,现由西安忠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法人:王军)。

1.关于小区物业不作为问题。2017年10月24日我区建住局已约谈物业负责人李金莎,并向该物业公司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物业对从业人员进行为期7日的岗位职责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该小区现有单元门11扇,路灯19盏,经排查发现小区2扇单元门3盏路灯损坏,物业公司承诺将于10月31日前完成小区损坏单元门和路灯的维修。

3.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三级资质,目前按照二级资质服务标准收费,费用按照1.1元/平方米进行收取,同时在物价局进行了备案。

4.关于小区停车费用问题。按照《西安市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物价局放开部分物业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和《西安市物价局关于放开部分物业服务价格后规范物业服务企业价格行为的意见》文件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调查,该小区220元停车位为每月150元车位租赁费和70元停车管理费,针对业主提出异议,我区物价局已责令物业公司从10月26日起暂时停止收取停车费,认真领会文件精神,严格履行停车费相关程序,与业主进行充分协商,重新确定停车费收费标准。

5.该小区非机动车棚目前可容纳40余辆非机动车停放,车棚内现有充电线位一处,无法满足小区业主需求,物业负责人表示将在征求业主意见后,在10月31日前完成充电线位的加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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