沣东新城黄堆潭村扣除老人35000元买养老保险

孟先生
2017-10-23 10:13
点击数:

我是沣东新城黄堆潭村村民,我村上卖集体土地时我奶还在,分钱时就扣了我们35000元说是用于给我奶奶购买养老保险,但直到我奶奶去世她的养老保险也没有办成,请帮我调查一下这笔钱去了哪里,如果给老人买了养老保险,老人走了丧葬费应该在哪里报销?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17-10-23 10:13
已转交 2017-10-25 11:10
已反馈 2017-10-27 17:12
已反馈 2017-10-27 17:12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沣东新城回复“黄堆潭村扣除老人征地款”问题
沣东新城
2017-10-27 17:12

沣东新城王寺街道办事处回复:根据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委会关于印发《西咸新区沣东新城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金计发办法(暂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回复如下:

1、“批准提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提取标准为每亩3.5万元,由土地储备部门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统一扣缴,或向实施城中村改造的开发主体征收。土地储备部门实施土地征收前,将有关资金足额划入被征地农民养老统筹基金专户。

2、被征地村签订统征协议之日起,已经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范围,目前黄堆村已经签订统征协议的组别正在登记养老补助金适用范围的人员名单。

3、征地协议签订当日到龄老人的养老补助金从次月起开始发放,直到老人死亡的次月停止发放。

4、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缴费期间死亡的缴入部分按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继承、退费等手续;尚未缴入的养老保险补助金部分,一并办理继承和退费手续。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已交及退费总额不超过本人应补助总额。

5、凡是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死亡后,由家属到街道社保所领取申请表并准备相关资料,由社保所工作人员向上级部门递交申请及资料均可领取丧葬补助金800元。

6、王寺辖区内的村民死亡后,凡是放入镐京墓园的,带上相关资料后到民政科申请领取500元补助金。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