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龙江秀水园小区中央空调故障 物业不作为强收空调费

救命稻草
2017-10-17 09:04
点击数:

领导,你好!对于老百姓日常生活的民生问题,做为一名普通的老百姓迫于无奈,通过此栏目给领导写信投诉相关问题,希望能得到领导的受理解决。

我是高陵区泾河工业园龙江秀水园的一名业主,09年购买了宣称小区为中央空调的房屋,自2011年入住后,掏着中央空调的冤枉费用享受不到中央空调的效果,但霸道物业以业主不缴空调费用,拒绝给业主卖电卖水,本小区的业主年年为空调的问题闹事,2013年冬季就空调问题都市快报栏目的记者进行了采访播报,但直到现在依然问题得不到解决。到2015年冬季我家空调严重漏水彻底损坏,无法正常使用,沟通多次无法解决,因此空调费用未交,但物业利用小区的水电购买为手段,制约老百姓的生活,物业哪来的权利居然可以利用水电资源来胁迫小区业主的日常生活。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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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7-10-17 09:04
已转交 2017-10-23 14:09
已反馈 2017-10-23 14:11
已反馈 2017-10-23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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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秀水园物业不作为强收空调费 高陵区回复
高陵区
2017-10-23 14:11

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收到网上舆情调查函关于网民反映“龙江秀水园中央空调故障”问题后,我区立即安排泾渭街办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舆情基本情况

10月17日,网民在西部网民生热线留言反映高陵区龙江秀水园小区中央空调故障 物业不作为强收空调费。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了解,反映问题网友为龙江秀水园小区2-5-402业主,该小区目前采取水源热泵中央空调形式供暖,该户业主所使用的中央空调于2015年11月因风机盘管损坏导致无法正常供暖,物业公司表示业主室内的风机盘管已过保质期,需要业主自行购买相关配件,业主以物业不予维修为由,自2015年11月至今,未按规定缴纳物业费、供暖费及制冷费共计6185元。经我区泾渭街办工作人员了解并查看相关记录,小区物业并没有不给该业主购买水电,2017年10月之前该业主一直正常购买水电,10月16日因物业催缴相关欠费,出现变相限制购买水电情况。针对存在问题,10月17日下午,我区泾渭街办、房管所及物业公司在泾渭街办中路社区协调此事,经协调,小区物业承诺即日起一个月内,物业公司不会以任何理由限制该业主购买水电,并积极与业主协商解决空调维修和欠费清缴问题,目前双方正在协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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