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残疾家庭两人低保被取消 不能如期脱贫请求帮助

2017-10-13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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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汉中市宁强县禅家岩镇张家坝村五组村民,现年48岁,全家五人、妻子同龄、一女26岁、孙女三岁半、孙子八个月。我因在1998年遭遇意外伤害导致高位截瘫(一级残疾)至今卧病在床。这么多年家庭重担全落在妻子一人身上,只有忍饥挨饿、起早贪黑的操劳支撑这个家。好在国家实施了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在2005年被评定为两人低保,日常生活基本能勉强维持。可是在今年5月至6月两次低保被取消,我们得知后找到村镇领导,他们说妻子有劳动能力不能享受低保,你一人我们申报到民政局没有批准要以户施保,让我们去找民政局问一下情况。

当我们去民政局问明原因、说明家庭现状后,是符合享受以户施保。最后多次找到村镇领导要求申报,他们都以人口多、身强力壮、有劳动能力不符合为由拒绝申领。可是我妻子由于长期繁重体力劳动,现在已经是体弱多病,虽然才四十八岁但苍老的象六十岁的面孔,既然这样又要忙农活还要照顾我的吃喝拉撒。女儿带两个孩子什么也干不了,家庭基本没有经济来源。如果没有低保不但不能如期脱贫,今后的日子将会陷入更加艰难、雪上加霜的困境。请求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和新闻媒体帮助!能享受到中央决策部署的“五个一批”(兜底保障)农村低保政策,给予我生活下去的希望,我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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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家庭两人低保被取消 宁强县政府回复
宁强县
2017-10-30 17:14

宁强县人民政府回复:网友“小草”实名向雪梅,女,26岁,禅家岩镇张家坝村五组村民。经查,向雪梅全家6人,其父向义登现年48岁,因病瘫痪,原属低保对象。2017年5月,禅家岩镇政府按照民政部门安排开展低保复审工作,张家坝村委会召开群众大会评议低保对象,向雪梅家中劳动力3人,家庭收入、经济状况、生活水平属该村中等水平,未获群众评议通过。同时,按照《汉中市民政局关于全面开展城乡低保复审工作的通知》(汉民发〔2017〕12号)、《宁强县民政局关于全面开展城乡低保年审复核工作的通知》(宁民发〔2017〕20号)文件规定,向义登夫妇原享受低保情况违反了“按户施保”原则,属于“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有足够的赡养、抚养能力,却把家中老人单独分离出来办理低保的”行为,不符合农村低保政策,按政策必须予以退出。目前,县民政局、禅家岩镇政府已再次就相关低保政策向向雪梅、向义登作出细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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