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9月25日,西部网网友报道“临潼区穆寨街办2013年以后出生的人何时划分土地?”一事,我区收悉后,区领导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首先,土地是农村集体所有成员共有的也就是说村民自治 村里的土地属于村集体说了算。《土地承包法》规定:第十二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其次2013年7月以后出生的人错过了签订期。第二轮土地承包是1997年签订的,即2027年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土地承包法》规定: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其次。《土地法》规定: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三是 现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都被农村集体成员承包了,能否分到土地要看你们村的实际情况,有的地方过年就调整一次,有的地方是不调的。如果你们村有机动的土地就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如果没有的话,什么办法都不行的。因为不可能因为你一个的问题而动全休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