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2017年9月19号一点二十左右,我父亲五十五岁,准备带着我们一家五人乘坐镇安至西安三府湾客运站的班车,由于我们个人原因有一位忘记带身份证,提前就让家里人把身份证前后照片发来准备卖票。
过完安检我带着两岁大的侄子,母亲,以及未婚妻去候车厅休息,我父亲排队买票,当第四张买完,我姐提供出身份证明信息的手机供工作人员使用,由于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熟练,操作不了,就对我父亲说是没带身份证无法买票,然后在一旁的姐姐说提供出身份证明信息是可以买票的。
她们中途换了一个人继续进行卖票服务,可是这个人还是还是操作不了,于是又换了一位工作人员终于成功出票。
这个工作人员回到自己位置,拿起提供身份证明的手机直接扔到柜台并说了一句没带身分证就不要来这里买票。
由于父亲年龄大了并不能忍受这样的服务态度,就与当事人发生了争执,我听到声音就赶过去,就看见柜台里面三四个女性工作人员对我父亲以及我姐姐指指点点,并且还带部分脏话,后来声称自己是车站管理人员过来调解,开口就说我父亲不该在柜台大吼大叫影响公共场合,父亲听到这里情绪更加激动说,是你工作人员的态度不好导致的这场冲突。
后来我想到投诉,多次致电镇安县县运司,每次接听都要说一遍事情经过然后回复我们一句,你打什么什么电话这种事情不归我们管理,最后多次换投诉电话无果,最终致电镇安县交通管理局才给出承诺晚上八点给回复结果。
这就是事情的经过,听着可能没有多大的事情,可是当你们父母出门在外受欺负你们能不管?在这里我不得不感觉我们镇安县的公务员办事能力,以及对我们消费者的权益保障,可叹,可悲,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