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汽共享汽车西安分公司不讲道理 恶意强加消费者付款

小王
2017-09-05 11:20
点击数:

举报单位:北京首汽智行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本人9月1日晚上六点左右在陕师大长安校区斜对面国色天香停车场租用了车牌号为陕A6716Z的奇瑞eQ共享汽车一辆(该车为首汽GOFUN出行运营),9月1日晚上八点左右还车并扣完费用后结束订单。但是9月4日11点20分GOFUN出行官方发来信息说车胎扎了个钉子破了需支付50元补胎费!时隔3日才告知我而且还在APP上提示我缴费。

我当即联系运营客服4000190808(GOFUN出行官方电话),问他们凭什么就说我在使用过程中把钉子扎破了!联系不上GOFUN出行的客服,只能向工商局反映。我就要问问他们客服凭什么过了三天才说是我把车轮胎弄破的,车停在外面难道就不会有人搞恶作剧吗?就像共享单车被人加私锁!脚踏板、座椅、内胎都被人为破坏!而且到现在官方没有给我提供任何证据以及图片证明那个车轮胎破了!看了相关消息,西部网在8月1日报道了一则西安"GOFUN出行"服务差遭诟病的文章!所以恳请省工商局帮我讨个说法,相信有执法部门力量共享汽车商家会好好处理的。感谢省工商局工作人员处理,附上图片附件供你们查看,再次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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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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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7-09-05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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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反馈 2017-09-08 10:01
已反馈 2017-09-08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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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汽车问题扣费遭举报 西安工商称管理难度大
记者调查
2017-09-08 10:01

今年3月,首批200辆“首汽新能源共享汽车”正式登陆西安,获得许多年轻人的青睐。然而从7月开始,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就连续接到了有关共享汽车租用过程中“服务差”、“霸王条款”等投诉。为此,西部网曾进行了多次跟进报道。

“共享汽车APP胡乱扣费,消费者没有知情权。”9月6日,西部网再次接到网友有关共享汽车的投诉。西安市民汪先生称,首汽共享汽车在无证据的情况下要求其支付轮胎破损的费用。

使用共享汽车却遭无故扣费

汪先生告诉记者,9月1日,他在西安长安区国色天香停车场租用了一辆首汽共享汽车,车牌号为陕A6716Z。“使用过程一切正常,当天就正常还车了。”

然而9月4日,首汽共享汽车向汪先生发送一条缴费信息,称汪先生需要缴纳50元的补胎费用,这让汪先生十分不解。“他们只给了缴费通知,没有供任何能证明车胎是我破坏的证据,而且中间还隔了三天。”汪先生说,虽然50块钱也不算多,但起码要弄个明白。为此,他几次联系了客服,希望他们提供证据。

“对方拿不出,却坚持要我缴纳补胎费。”这让汪先生十分气愤,“让其拿出我用车后没有人再用过车的证据他们拿不出,让去调出停车场监控他们也调不出。那个停车场是露天的,人来人往,谁能说清是不是别人破坏的。”

汪先生的遭遇并非偶然,从今年7月开始,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连续报道了多起使用共享汽车时产生的纠纷。

7月23日,林先生在使用共享汽车后,首汽公司要求林先生赔偿180元,原因是“车内脚垫丢失”,没有提供证据。

7月31日,王先生在用车后,首汽公司要求其赔偿260元的停运损失和配钥匙款,称王先生“弄断了车钥匙”。而根据记录提示,“弄断车钥匙”发生在王先生用车前,“如果车钥匙真的断了,我是怎么把车出65公里的?”王先生当场质疑。

而陆先生的扣费理由显得更加“奇葩”,在使用共享汽车45天后,首汽公司要求陆先生缴纳300元的清洁费,称陆先生在用车过程中弄脏了汽车。

记者多次采访 维权难度大

在接到网友的投诉后,西部网多次联系首汽共享汽车要求采访。

根据资料显示,西安首汽共享汽车由北京首汽智行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运营,工商注册地址为安曲江新区雁展路一号曲江会展中心A馆负一楼10203室。然而当记者找到该地址时,被告知公司已经搬走。

记者多次拨打首汽共享汽车的客服电话,对方称不能提供公司地址。最后首汽北京总公司的一名公关人员联系记者称,西安分公司没有舆情处理人员,她将督促员工进行调查。

9月6日,西部网记者再次联系了之前投诉的几名网友。陆先生和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们的赔偿订单已经被取消,但始终没有人出面解释这个事。“说要赔偿就赔偿,说取消就取消。”陆先生表示,再也不会使用共享汽车,“这样的服务让人难以接受。”

而林先生表示,他的问题始终没有解决,对首汽共享汽车很失望。在认了180元的赔偿款后,他立即退了充值金额和押金,表示不会再用了。

律师支招:如不提供证据可起诉

首汽共享汽车单方面发布扣费信息,扣留用车押金和余额的行为是否合适?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杨磊律师认为,服务提供商在不能提供相关证据的情况下,单方面扣费并不合适。

在首汽《Gofun注册及租赁服务协议》中规定,用户交还租赁车辆后,“Gofun出行”将对车辆进行验收,确认车辆是否存在破损、刮蹭,内外机件、部件、饰件、设备是否存在损坏、缺失、脏污等情形,如验车人员发现上述任一情况发生的,用户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Gofun出行”在向用户发出通知后,有权直接从用户的租车押金中扣除相应维修、赔偿费用。

同样,服务协议中也有规定,“将汽车以内部肮脏状态归还的会员,‘Gofun出行’将收取相应车辆清洗费用”。

杨磊表示,即使服务协议上有相关的赔偿约定,服务提供商仍需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是使用者造成了车辆的损失。“如果不能证明,用户可以拒绝赔偿。”杨磊建议,如果用户与服务商沟通无果,可以寻求工商部门的帮助,或者直接去法院起诉。

西安市工商局:查处有一定难度

今天(9月7日)上午,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将西安共享汽车的问题统一反映给了西安市工商局。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工商部门主要监管的是“主体资格能不能开展相关业务和合同履行的情况”,“像首汽共享汽车消费过程中的纠纷,还需要进一步调查查证。”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对于西安共享汽车、共享单车的管理,他们也还存在一定的难度。

“类似的共享产业,很多服务合同都是总公司订立的,在使用APP进行交易时,与消费者签订电子合同主体都是总公司。如果这个交易行为算网络交易,按照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应该由平台所在地的管理部门进行管辖,例如首汽共享汽车的问题,可能就需要北京工商部门配合调查。但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我们也会从分公司入手调查,但是难度很大。”工作人员称,共享汽车超空间管理难以解决。

“作为新生业态,法律法规方面还没有完全跟上,只能用以往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我们目前也正在研究对共享单车、汽车的管理办法。”工作人员表示。

已反馈
首汽共享汽车恶意扣费 西部网帮忙解决
记者调查
2017-09-08 17:44

9月10日,经网友反馈,在西部网民生热线的帮助下,首汽共享汽车已将扣费明细取消,网友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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