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水电站违法违规运营8年 未经过验收存在安全隐患

2017-09-05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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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级领导,作为知情人士以及受害人,现将陕西汉中市洋县隆盛水电有限公司八仙园一、二级水电站的问题做以举报:

1、洋县隆盛水电有限公司所属洋县八仙园一、二级水电站于2009年建成投产发电至今,因工程未按照设计施工,坝体填充废渣,废木料,私自降低混凝土标号,私自加高坝体,导致严重质量问题存在!并未得到相关部门的竣工验收许可,继续发电至今并上网售电;请问该公司运行发电8年之久但是没有得到各级部门竣工验收这一行为合法吗?如果一旦因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谁给下游居住的十几万人民群众生命危险负责?

2、在施工过程中没有按设计要求施工,电站钻探的几公里隧道,按设计应该对隧洞墙面进行混凝土喷浆加固处理,但洋县隆盛水电有限公司胆大包天,偷工减料任由隧道毛面运行8年不予处理,导致生态环境受到严重影响,其中二级坝隧道大湾段已经于几年前出现滑坡,毁坏当地村民大片经济林,同时造成电站所辖区下游水质污染,给当地群众生活和农田、畜牧带来严重困难,特别给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鲵影响极大,致使其难以生存繁衍,给环保生态造成严重危害,致使当地居民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3、该水电站在建设过成中未按有关规定办理征地手续,非法占有集体耕地、私有林权、他人房屋土地财产,赔偿款项特别低,未按规定安置好拆迁村民生活,导致60多岁的老太太拖者病体在外租房九年,生活极其困难,多次上访均未得到实质解决,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严重的影响;给国家和政府带来严重损失和负面影响

2017年8月31日,由于洋县隆盛水电有限公司二级坝现场管理混乱、漠视安全,危险区域不设警示标志,对坝顶的桥面护栏大面积缺失缺失不予管理,桥的两端本应上锁的铁门不予上锁,任由其常年洞开,导致一成年人坠桥身亡,且其公司管理人员在事故发生后躲猫猫,避而不见,对所发生的事故不闻不问,给受害者家属造成极大的伤害,请问企业的良知何在?企业老板的人性何在?监管部门的责任何在?

该公司在以上种种情况下严重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欺下瞒上,没有任何单位追究该电站违法行为,就以上的问题给国家和当地人民带来一系列的极其恶劣影响,请各级环保、国土、电力、安检等有关单位,领导及知名人士看到这条信息给予关注、支持并请相关单位及领导彻查该公司所违反规定、欺瞒政府领导及人民群众的恶劣行为。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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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转交 2017-09-11 14:47
已反馈 2017-09-29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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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政府回复“水电站违规运营8年”问题
洋县
2017-09-29 16:36

洋县人民政府回复:收到贵网网调字〔2017〕第0934号舆情调查函,要求就网民反映“洋县八仙园一、二级水电站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未得到相关部门的竣工验收许可。建设过程中未按有关规定办理征地手续,非法占有集体耕地以及赔偿款项特别低,未按规定安置好拆迁村民生活”等问题进行调查。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政府办、水利局认真进行了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八仙园一、二级水电站位于洋县华阳镇境内,由洋县隆盛水电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总装机容量2.7万千瓦,属洋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项目。2006年9月,陕西省发改委以陕发改委农经[2006]983号、陕发改农经[2006]984号文件核准批复建设。2009年建成投运。

二、调查情况

1.关于工程质量问题。八仙园一、二级水电站由陕西省水工程勘察规划设计院设计,监理单位是西北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施工单位是福建省龙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08年12月,陕西省水利厅以陕水电发[2008]23号、陕水电发[2008]24号文件批准了八仙园一、二级初步设计报告。电站建成完工后,2009年12月,受洋县隆盛水电有限公司委托,汉中市山河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对八仙园水电站工程土建及金属结构(两级电站)进行了监测,经监测鉴定,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2010年8月,汉中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核发了八仙园一、二级水电站质量安全监督报告,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2.关于征地拆迁安置问题。2004年,八仙园一、二级水电站启动建设,制订了征地拆迁标准,进行征地拆迁工作。2009年12月,洋县人民政府批准了八仙园一、二级电站建设用地(洋土审发[2009]33号):“在省政府批准(陕政土批[2009]376号)已征收的原洋县华阳镇天星村、清溪村集体土地范围内使用国有建设用地39.0075亩,实行行政划拨”。2012年12月,在华阳镇政府主持调解下,洋县隆盛水电有限公司与华阳镇天星村村委会(原清溪村并入天星村)达成了建设期间遗留土地、林地、库区淹没、便道等补偿问题《协议书》,所有遗留问题全部处理结束。2016年12月,隆盛水电有限公司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编号61000016088、61000016089)。一级水电站库区移民2户8人(二级水电站无拆迁移民)按标准领取了拆迁补偿款,刘国成户迁入华阳镇瓦子沟村二组居住,刘本福户迁入华阳镇吊坝河村三组,虽划拨了宅基地,但因宅基地位置不好及建房资金不足,长期在华阳镇华阳街租房居住,2017年6月享受陕南移民搬迁政策搬入华阳镇华阳街集中安置点居住(网民反映的60多岁老太太拖着病体在外租房九年即指刘本福户)。

3.关于竣工验收问题。2017年6月5日,省环保厅组织专家对电站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进行了评审,并通过验收,2017年9月,经汉中市环保局上报陕西省环保厅申请环境保护验收。目前,八仙园一、二级电站的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待省环保厅的环境保护验收单项批复下达后,即可申请省水利厅进行竣工验收。县政府已责成水利局督促洋县隆盛水电有限公司尽快完成八仙园一、二级电站竣工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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