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一院孕妇产房坠楼身亡 家属有话说!

刘涛
2017-09-05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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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榆林一院“产妇马茸茸坠楼事件有关情况的说明”我们家属有话说

8月30日,我妻因要生产入住榆林市第一医院直至31日“一尸两命”的发生,到今天已是第四天了。面对有关方面的冷漠与无情,不明真相的蹊跷死亡,令人不禁悲痛欲绝!

正当我们寻求妻子死亡原因的时候,却意外地在新浪微博上看到了榆林市第一医院以@榆林一院发出的“关于产妇马XX跳楼事件有关情况的说明”后,对于医院这种无视生命,冷漠对待家属,推诿责任,却在网络混淆是非,贼喊捉贼的做法,我们感到无比愤怒!

我叫延壮壮,1989年3月31日出生,今年29岁,家住陕西省绥德县吉镇镇张家峰村。我媳妇名叫马茸茸,出生于1990年9月27日,今年28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身心健康。去年结婚后,我夫妻俩渴望为人父母,眼看着预产期快到了,感到万分高兴。

2017年8月30日,我妻住进了榆林市第一人民医院(绥德二康)准备生孩子。检查她身心健康,做了B超,胎儿正常。8月31日上午9点左右我妻进入产房。院方在不让家属陪同也不让家属进到产房的情况下,下午约六点左右我妻出来说疼的厉害,主张剖腹产,我说行。

可医生说,检查后再看情况。大夫进去检查后说马上就顺产,不需要剖腹产。过了一会儿,护士从产房出来从我们家属手中要走了为新生孩子准备的衣服和被子等。大概又过了一个多小时,还没有孩子出生的消息。这时,我就很着急的打电话找熟人帮忙找大夫(因为他和有关大夫熟悉)要求剖腹产。

打完电话大概过了五分钟左右,见护士出来了,我便急忙上前询问情况。没想到护士竟然告诉我们家属说“产妇不见了”。于是,我们家属就急忙想进产房去找,结果被医护人员拦住;家属在情急之下强行进入产房寻找茸茸。我在楼上几层都没找到,过了一会医生告诉我说人在一楼,我没有多想、就一口气跑到楼前、可怎么也没找到,然后我又绕楼找,才从楼后窗户下看到医护人员正在把产妇抬到担架上。

随后我跟着急救人中心人员将我妻送到急救室,他们在急救室抢救后,抢救人员出来说,人已死亡,所有在场家属已经失去了思考能力,抢救人员拿出一张纸说:“这是抢救单子,你补签一下”。当时我吓的不知所错的情况下,就签上自己的名字,事后医院没有给我们家属下达死亡通知单子,也没有和我们家属商量的情况下,医务人员就把我妻尸体拉进了医院太平房。在产房长达十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妻子在产房究竟发生了什么,一切不得而知。仍不幸的是,她竟然是在住院部一楼的外边躺着,而且不穿衣服,送到抢救室说人已经身亡。

9月1日,当我们家属去医院妇产科了解情况时,主治医生李瑞琴见我们来了,不等了解情况立马就跑开了,责任护士也不见了人影,墙上公示的医护照片也被人取下来了。我们不是医闹,是善良的公民,难到寻求个死因、给生命一个交待咋就这么难?

从31日事发后至今,不但主治医生和责任护士没有露面给我们一个解释,就连院方都没有一个人站出来,给我们做出一点解释工作和任何的精神慰籍。面对一尸两命亡,谁该为生命负责?我们期待着真相!

究竟是什么导致你摔下去?近11小时在五楼产房究竟发生了什么?医生为什么拒绝剖腹产?为什么是没有穿衣服坠楼?若是连死都不怕的人会害怕疼痛?一个在产床上疼到半死的产妇身高1米61,挺着大肚子是如何爬上高达1.13米,宽为0.7米的窗台上坠楼的,即使产妇情绪失控要跳楼自杀,医生,助产士,护士当时在干什么?面对重重疑点,我们需要解释。

我为上述事实负一切法律责任,希望各界人士和有关部门声援。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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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调查结果:医院诊疗合规 监护不到位
记者调查
2017-09-08 09:49

今天(9月7日)晚上,榆林市就“产妇马某某在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坠楼身亡”事件公布了初步调查结果。

8月31日,产妇马某某在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坠楼身亡,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榆林市委、市政府和省卫计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榆林市绥德8.31产妇坠楼事件调查处置领导小组”,在9月2日和5日两次调查的基础上,于9月7日又连夜展开进一步调查。

经初步调查,8月30日,产妇马某某入住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入院后经医院诊查,产妇各项体征正常,符合自然分娩指征,但B超显示胎儿头部偏大,存在难产风险,医生建议剖宫产终止妊娠,但家属选择自然分娩并签字确认。31日10时许,该产妇进入待产室待产,产程、产图、产检结果显示产妇和胎儿各项指标均正常。17时50分起,该产妇因疼痛出现烦躁不安,情绪波动较大,两个多小时内先后多次走出待产室与家属交流,后由医务人员劝回。

20时许,医护人员发现该产妇从备用手术间窗口坠下,医院立即组织抢救,经抢救后仍无生命体征,经告知家属,家属同意放弃抢救,于21时25分宣布临床死亡。后经院方组织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初步诊断为:1.院前呼吸心跳停止;2.急性特重型颅脑损伤;3.全身多处骨折;4.失血性休克;5.死胎。

经警方勘查取证、调查走访,初步认定:死者马某某系跳楼自杀身亡,排除他杀。

市专家组经过认真调查讨论,初步认为:1.该产妇入院诊断明确、产前告知手续完善、诊疗措施合理、抢救过程符合诊疗规范要求。2.此次产妇跳楼事件,暴露出了医院相关工作人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不强,监护不到位等问题。

据了解,为妥善处理该事件,9月7日,榆林市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由榆林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绥德县政府、市卫计局、公安局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榆林市绥德“8.31”产妇坠楼事件调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调查组、舆情组、善后组3个工作小组,对坠亡事件依法、依纪、依规进行查处。

目前,造成自杀的原因正在进行深入调查;善后工作组正在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精心做好家属心理安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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