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福佳园小区未达到交房标准就强制让业主收房!

186****9957
2017-08-31 09:06
点击数:

大家好,位于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三路与未央路十字向西的(龙福佳园)。签订于2016年10月交房,在延期近一年并且未达到交房标准的情况下,于2017.8.30号通知业主收房。出卖人未提供,,缺少竣工验收备案表和房屋面积实测报告,水,电,天燃气都未开通。消防设备不达标,地下停车场也没有开通,公共设施建设不够完善,无绿化面积,并且说明,先交大修基金才可验房,这是与买卖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的第九,十条相悖的。未达到商品房交付条件下,就让业主入住,签订交付手续。请相关部门给予帮助!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17-08-31 09:06
已转交 2017-08-31 17:24
已反馈 2017-09-08 15:57
已反馈 2017-09-08 15:57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经开区回复“龙福佳园小区强制业主收房”问题
经开区
2017-09-08 15:57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回复:我委高度重视,立即赴现场对于反映的问题进行实地勘查,经查,该项目目前未进行竣工验收,相关配套设施未完善,不具备交房条件。我委现已督查开发商加快小区建设进度,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办理。针对业主反映的问题,建议业主按购房合同依法解决。

特此回复。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