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陇海大酒店将我方普通发票票据信息开错 不给更换

2017-08-29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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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9日,在陇海大酒店用餐,酒店将我单位名称写错,发票由于一直未报销,2017年8月24日发现,报销时发现发票名称开错,,“路桥”写成“桥路”。酒店以时间太久为由不给重新开具。态度恶劣不接电话直接挂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税发[1993]157号)有关规定:”增值税普通发票开错,销售方可以在次月开具负数发票(红字发票),然后再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税法规定可以重新给开,但是酒店开票负责人马婷拒绝重新开具发票。请还消费者一个公道。至今未给我方回复电话,我方打过去态度恶劣直接挂断我方电话。很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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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7-08-29 09:27
已转交 2017-08-29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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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陇海大酒店不更换错误发票 国税部门积极处理
新城区
2017-09-01 17:05

新城区委宣传部督办,新城区国税局回复:8月30日下午,新城区国税局征管科科长同西一路税务所税收管理员与被投诉企业(西安陇海大酒店)财务副总以及开票当事人前往位于高新的投诉人单位,收回信息有误的发票联,并将重新开具的发票送到投诉人手中。

同时我们与投诉人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现场讲解了发票的有关业务知识和处理方式。投诉人说到问题得到解决,并对税务部门的快速反应和积极负责的服务态度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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