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公积金贷款买房为啥要自己找人做担保?

淘淘
2017-08-29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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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您好,我是武功县一个国企的员工,现在在杨凌区田园新都市准备买房子,我们是正常缴纳公积金,可是当我们准备用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开发商和杨凌区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我们必须自己找个人做担保,这个人必须是有公积金还没有贷款的。

我在单位问了几天了,单位年轻人谁能没有贷款,即使现在没有贷款,人家替我们担保了,等于人家的公积金以后就用不了了,除非我的贷款还完,这样根本就没有人敢保证二十年里人家不用公积金,所以根本行不通!

老师傅们快退休了,由于退休年龄和贷款年限的限制根本不行,所以我们真的是没有办法了,我们都是农村出来的,父母又没有公积金,又不能担保,现在政府都在鼓励和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我觉得让我们自己找担保人真的太难了,我们愿意掏担保费,让我们自己有办法公积金贷款,然后安心工作!求您帮帮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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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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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7-08-29 09:34
已转交 2017-08-31 17:37
已反馈 2017-09-12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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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回复“公积金贷款买房要担保”问题
杨凌示范区
2017-09-12 11:00

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回复: 示范区公积金中心从2012年在全省率先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以来,已累计为全国各地600多户申请人发放公积金异地贷款。

在办理异地贷款的过程中发现异地企业员工流动性较大,经常出现异地借款人调离或者离职导致公积金中心无法联系到借款人,贷款不能按时回收。为了防范贷款风险,保证公积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增加了担保人要求,主要目的是为了方便联系到借款人,提醒其按时还款。

网友“淘淘”反映的问题,按现行政策可通过两种途径办理:一是减少担保措施,二是降低信用额度。具体情况要根据借款人实际情况审核后确定,如本人有需求,请与示范区公积金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9-87035877)。

下一步,示范区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工作服务水平,促进和谐健康发展,同时欢迎广大网友对我们的工作继续进行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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