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临潼区穆寨街道办土地流转问题咨询

想休息的平民
2017-08-21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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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于临潼区穆寨街道办土地流转问题,现对相关部门进行询问?

1、关于临潼区穆寨街道办的土地流转是否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的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各级政府的相关政策?

2、土地流转中,承租方的资质,承租地用途,是否符合土地流转的规定?

3、土地流转中,跟农户签订的协议(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率,是组、村集体跟承租方签署还是农户个人跟承租方签署这个协议,协议内容是否真实有效,充分的最大化的给予农户和承租方双方的利益?

4、有关土地流转的租金,是否符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等价交换?

5、如果土地流转成功之后,那么农民怎么办,农村的剩余劳动力怎么办?

6、前几年有关临潼区的穆寨街道办西王坡寸闫咀组在土地流转中出现的问题,穆寨街道办有没有解决,怎么解决;

7、土地流转后,对于失去土地的农户的丧葬怎么办,不会像姚家村那样,将去世的人埋葬于马路边吧?

土地是农民的根本,也是农民的生命,请针对该事件进行慎重考虑。谢谢!!!!!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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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7-08-21 08:58
已转交 2017-08-21 10:51
已反馈 2017-08-25 10:56
已反馈 2017-08-25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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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潼区回复“穆寨街道办土地流转咨询”的问题
临潼区
2017-08-25 10:56

临潼区信息中心回复:1、 网民反映穆寨街办的土地流转符合2007年3月1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之第133条和2002年8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2005年1月19日农业部第47号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2、土地流转中承包方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章第1节第17条规定。也就是说维持土地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是符合土地流转的相关规定的。

3、 土地流转中跟农户签订的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具备法律效率的。否则不受法律保护。应该和农户签订协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有明文规定。

4、土地流转的租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节第36条已经明文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扣留。

5、土地流转成功后农民可采用入股或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解决剩余劳动力。

6、穆寨街办西王坡村闫咀组在土地流转中未有参与流转的群众向村、街反映问题。

7、土地流转中后,对于农户的丧葬问题根据<陕西省民政厅陕民发﹝2015﹞45号>和<西安市临潼区民政局文件﹝2017﹞95号>文件相关精神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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